○扬州农村商业银行 祁有泉
随着金融竞争的加剧,农商银行盈利压力不断增大,集中采购成为降本增效的重要途径,日益受到重视。然而,与全国性及区域性银行相比,农商银行在采购体系建设、流程规范及监督机制等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作为第三道防线,内部审计应发挥独立、客观的监督与评价功能,推动集中采购提质增效。本文基于J省某地区16家农商银行的集中采购交流实践,从内审角度分析当前薄弱环节,并提出优化建议。
一、内部审计视角下农商银行集中采购工作开展现状
内部审计对集中采购的审查通常涵盖制度建设、流程控制、效能评价、管理规范等多个维度。从审计实践来看,当前农商银行集中采购工作呈以下现状:
(一)集采制度较为完善,但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多数农商银行已建立集中采购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设置专门岗位,组建评标专家库和供应商名录,基本覆盖采购主要环节。然而,部分行存在制度内容冲突、修订滞后、关键要求模糊等问题,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
(二)采购流程得到遵循,但规范程度需要加强。采购项目通常能够依规开展审议与审批,支持业务发展需求。但在执行中,仍普遍存在采购方式未明确、会议审议权限错位、评标流程或评审人员不合规等现象,表明流程控制的规范程度仍需强化。
(三)节约意识初步形成,但控本理念仍需强化。通过集中招标,农商银行在降低采购单价方面取得一定成效,节约意识逐渐形成。但审计发现,部分行委外代理采购比例过高,抽样显示平均达27.43%,个别银行甚至接近100%,导致不必要的代理费用支出。同时,多数银行过度依赖少数代理机构,有3家银行仅与1家代理合作,另有8家超半数项目由合作超三年的机构代理,自主采购能力不足,严重影响成本控制。
(四)内部审计开始介入,但监督深度广度不足。随着采购规模的扩大和监管趋严,各行逐步开展集采专项审计,在防错纠弊方面发挥作用。但目前审计仍以事后合规性检查为主,缺乏全流程、持续性的监督机制,对采购实效的评价较少,深度与广度均有待拓展。
二、内部审计推动集中采购工作改进的方向与方法
针对集中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内部审计应超越单纯的事后监督者的角色,适度在事前或事中介入相关工作,更加充分发挥审计的价值增值和参谋咨询作用,推动农商银行构建起更加规范、高效、透明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
(一)推动制度流程优化,完善集采机制建设。通过向管理层报告和沟通,建议单位制定与经营管理相匹配的集中采购战略,明确采购目标、优先领域和资源分配原则,推动采购工作由“成本控制”向“价值创造”转型。同时,结合审计发现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向采购主管部门提出制度修订建议,进一步明确供应商管理、评标专家管理、采购履约验收等要求,细化关键环节的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要求。
(二)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强化过程风险监控。一是加强对年度集采计划内容的风险评估,将采购金额大、风险高、问题多发的项目(如宣传品采购、基建装修)列为审计重点。二是实施跟踪审计或审计跟踪,对重大采购项目或新型采购项目,审计人员事前进行合规性审查,列席相关评标会议,变事后审计为事中、事前同步监督。三是加强履约验收阶段审计,将审计链条延伸至采购流程末端,督促做好采购结果验收,必要时进行抽查验证或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复核,以保证采购结果与合同约定相符,严把资金支付关。
(三)促进管理举措改进,提高运作规范水平。一是建议集采主管部门牵头,建立需要委外代理和自主实施的项目清单,确立需要进行新的对外招标和可通过供应商库招标的项目标准,减少源头人为因素的干扰。二是建议强化需求管理,既要关注采购需求提出过于定制化、存在明显指向性等问题,以降低合规管理风险,又要关注实际采购是否有助于采购项目目标实现,便于及时调整策略,以提升成本支出效用。三是建议建立集中采购信息系统,以科技赋能集采工作,完整记录集采工作过程,增强数字化管理能力,实现管理效率和质量的提升。
(四)加强内审自身建设,提升审计专业能力。一是组织专项培训,针对性开展集中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办法等知识培训,丰富内审人员知识储备和积累。二是加强内外交流,通过与具有集采相关专业背景和实际工作经历的人员及团队交流,促进内审人员实操技能和专业能力快速提升。三是加强大数据技术运用,通过对内部历史数据和外部关联数据的挖掘分析,提升审计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四是建立采购审计知识库,将过往审计发现的问题、案例整理归档,适当引入同行、同业的实践做法,形成可复用的审计经验,持续提升审计质量与效率。
三、结论
当前,农商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虽已起步,但在战略定位、制度约束、流程管控、管理水平和审计监督自身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内部审计必须突破传统事后审计的窠臼,通过推动战略与制度完善、实施全过程嵌入式监督、强化科技赋能和数据驱动、促进管理精细化,以及加强内审能力建设等综合措施,切实履行好第三道防线的职责,从而有效推动集中采购工作向高质量、高效益迈进,为单位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