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票。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5月13日,公司首次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3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披露的《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号)。
(二)2025年10月21日,公司回购股份已达到回购计划金额下限,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0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18%,回购最低价格26.28元/股,回购最高价格35.9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0,078,77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4月1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2025-020号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截至申报期届满之日,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603,300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间,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的原因,公司总股本已由1,891,767,477股变更为1,894,734,207股。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已回购的股份603,3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全部股份,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