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阳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案,行政拘留违法人员2名。
经查,7月21日至22日,山阳县某镇某公司所在区域连续强降雨,7月22日晚19时许,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出现溢流,污水处理站负责人左某某与值班人员邓某某处置措施不当,将未经过处理的污水排入厂区外河道内,排放时间达十余分钟。
同时经核实,该公司存在通过暗道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左某某、邓某某通过暗道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负直接责任。
7月27日,山阳县公安局分别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左某某、邓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和七日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