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12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渭南监管分局发布《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韩城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同意浦发银行收购韩城浦发村镇银行并设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渭南韩城支行,承接韩城浦发村镇银行清产核资后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等。
批复明确,浦发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收购事宜,并督促韩城浦发村镇银行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浦发银行应在上述支行筹建工作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渭南监管分局提出开业申请。未尽事宜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同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发布《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扶风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同意浦发银行收购扶风浦发村镇银行并设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宝鸡扶风支行,承接扶风浦发村镇银行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等。
批复要求,浦发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收购事宜,并督促扶风浦发村镇银行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浦发银行应在上述支行筹建工作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提出开业申请。未尽事宜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