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5-079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向东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7人(包括由股东代表代为出席的股东,下同),代表股份1,115,304,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9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57人,代表股份34,318,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6%。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2,06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49,622,7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8643%。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含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2,058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5,443,9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5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9,079,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30%;反对18,28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09%;弃权2,254,7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900,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391%;反对18,28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993%;弃权2,254,7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根据上述表决情况,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9,360,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75%;反对19,482,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47%;弃权77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5,181,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325%;反对19,482,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672%;弃权77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根据上述表决情况,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523,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07%;反对22,304,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2%;弃权79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344,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294%;反对22,304,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302%;弃权79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根据上述表决情况,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9,974,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08%;反对8,916,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6%;弃权7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5,795,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794%;反对8,916,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557%;弃权7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5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7,736,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62%;反对21,130,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1%;弃权7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557,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503%;反对21,130,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176%;弃权7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21%。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9,021,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80%;反对19,800,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3%;弃权80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842,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766%;反对19,800,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632%;弃权80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02%。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9,063,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16%;反对19,826,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46%;弃权73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884,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948%;反对19,826,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369%;弃权73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83%。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9,126,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71%;反对19,69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1%;弃权802,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947,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717%;反对19,69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639%;弃权802,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4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9,179,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17%;反对19,586,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7%;弃权857,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5,000,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213%;反对19,586,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594%;弃权857,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93%。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8,973,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38%;反对19,940,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45%;弃权708,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794,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401%;反对19,940,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596%;弃权708,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3%。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昆、刘海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署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5-07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薛向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详见2025年1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2025年1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2025年1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8)。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5-075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上午10:3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2025年1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5-081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8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1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405,160.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5,394,839.86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资金[2021]000672号)予以确认。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021年10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信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亦庄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情参阅公司2021年10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信创鹏霄项目一东华鹏霄(青岛)生产基地”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孙公司东华鹏霄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东华鹏霄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青岛鹏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信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亦庄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沙滩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详情参阅公司2021年12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因变更部分项目实施主体,山东曹州云都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及三亚东华云信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和使用“东华云都项目”的相关募集资金,并与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情参阅公司2025年1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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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信创鹏霄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结项,青岛鹏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开立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亦庄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沙滩支行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专户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1.21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近日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5-077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概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一910单元
首席合伙人:郑鲁光
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70人,注册会计师数量371人;注册会计师中有1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业务信息: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为37,941.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为28,633.0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为9,853.66万元。出具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为1家,审计费用为 360万元;出具2024年度挂牌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233家。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名国成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2024年末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人民币9,115.12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名国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继军,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8月17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于2021年12月开始在中名国成执业。具有15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9份,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荣荣,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9月27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于2024年5月在中名国成执业,具有7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林福,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25年11月在中名国成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等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能力和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名国成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本期拟收取审计费用1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其他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财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此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有效地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公司股东会审议结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中兴财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名国成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名国成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5-080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选举
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建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建国先生由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李建国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曾在联想集团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建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78,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李建国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建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度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5-078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30日15: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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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25年12月29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文平、张雯
电话:010-62662188
传真:010-6266229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190
5、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5;投票简称:东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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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5-076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医为”)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提款期)为自合同订立日起一年,单笔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1月23日
3、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4层
4、法定代表人:韩士斌
5、注册资本:人民币26,982.2979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专业设计服务;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东华医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6.71%的股权。具体股权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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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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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东华医为2024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东华医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东华医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对象东华医为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有充分的实际控制权,为保证上述控股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东华医为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75亿元,皆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占2024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6.3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