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创始人
2025-12-17 14:1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6日 14:00:00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6日

至2026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7月31日(上午10:00-12:00,下午2:00-4:00)

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2、电话:(021)-58964210

3、电子邮箱:hiuv@hiuv.com

4、联系人:姚红霞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9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12月16日,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下同)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需要,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和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澳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与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始终以真实生产经营需求为导向,严格遵循合规性、审慎性、安全性及有效性原则。所有交易均基于日常贸易项下及资本项下的实际业务需求,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进行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外汇衍生品交易,通过聚焦核心业务发展,以汇率风险对冲为核心目标,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以及公司财务的负面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交易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所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5,000 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优先使用银行授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发生的单笔外汇衍生品交易,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2、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 审议程序

2025 年 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6、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禁止任何风险 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业务操作 规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保密和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 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损益变化情况。当汇率或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或者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财务部将及时 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并及时向管理层汇报。

5、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 控制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具 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说明本次交易对公司可能带来的影响,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最终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 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8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管理收益能力,同时兼顾资金安全性与流动性,公司决定对2025年4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2025年10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中自有资金投资范围进行调整,将原来“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投资种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调整为“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投资种类为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R1)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R1)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调整的内容

本次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调整是将原来“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投资种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调整为“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投资种类为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R1)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本次调整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R1)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将原来“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投资种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调整为“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投资种类为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R1)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产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现金管理涉及的资金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7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海优转债”于2022年12月29日开始转股,自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12月15日期间,“海优转债”累计有人民币167,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3,566股,公司股份总数由84,020,325股变更为84,023,891股。

为反映上述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的变化,公司需依法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全文。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2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海优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12月16日,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海优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3月16日,如再次触发“海优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6年3月17日重新起算。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014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转债总额为人民币69,400万元,发行数量694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六年,自2022年6月23日至2028年6月22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8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优转债”,债券代码“11800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海优转债自2022年12月2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17.42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3年6月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217.3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海优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因公司股票截止2024年6月25日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已触发“海优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海优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海优转债”转股价格由217.30元/股向下修正为109.8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下修“海优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4年11月5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09.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海优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海优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海优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海优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12日起由109.70元/股向下修正为69.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海优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海优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海优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海优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4月23日起由69.98元/股向下修正为46.8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海优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募集说明书》向下修正条款相关规定:

(一)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海优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16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39.7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海优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本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海优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7日起至2026年3月16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6年3月17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海优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海优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0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

投资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高分子特种胶膜生产项目

● 投资金额:预计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为响应光伏行业市场变化,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产能布局,提高现有生产设备的使用效率,并更好地践行“就近服务、深度绑定核心客户”的战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提升公司产品对核心客户的市场份额,公司拟在成都市金堂县设立公司,并投建高分子特种胶膜生产项目。本次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属于公司存量产能的结构调整。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结合长远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决策,投资风险相对可控,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有:

1、审批风险:本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审批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财务风险: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市场风险: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业务市场推广进展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有可能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4、其他风险:本协议存在因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事件、政策变化等而导致协议修改、解除和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利用自身经验及管理优势,加强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此次投资的安全和效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响应光伏行业市场变化,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产能布局,提高现有生产设备的使用效率,并更好地践行“就近服务、深度绑定核心客户”的战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提升公司产品对核心客户的市场份额,公司拟在成都市金堂县设立公司,并投建高分子特种胶膜生产项目。本次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属于公司存量产能的结构调整。预计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成都市金堂县投建高分子特种胶膜生产项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拟在成都市金堂县新设公司,用于建设高分子特种胶膜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3亿元人民币,拟租赁30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进行建设(租赁面积以租赁协议为准),项目采用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拟在金堂县境内选址,具体地址待定;

(5)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注:拟设立子公司的相关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登记为准。

2、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3、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标的公司设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一名,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职权,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标的公司设经理一名。

4、项目基本情况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作为唯一投资方,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建设投资。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投资项目当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本次投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高分子特种胶膜生产线,项目所生产的产品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包括EVA胶膜、POE胶膜和PVE封装胶膜等,主要应用于TOPCon、BC、HJT等高效光伏组件及其他主营产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完善现有产品的地域和产能布局,巩固现有产品产业基础,更好地服务核心客户,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和运输成本,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投资项目出资方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在中国西南地区完善产品的战略地域布局,同时有助于调整和优化现有业务的产能结构,提高现有生产设备的使用效率。本次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属于公司存量产能的结构调整。本项目的落地,将有利于紧密融入公司核心客户的供应链体系、降低运输成本、加强公司产品配套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上述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以上协议的履行而对相对方产生依赖性。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审批风险:本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审批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财务风险: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市场风险: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业务市场推广进展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有可能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4、其他风险:本协议存在因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事件、政策变化等而导致协议修改、解除和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利用自身经验及管理优势,加强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此次投资的安全和效益。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6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会前以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昱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效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明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意修订《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海优转债”于2022年12月29日开始转股,自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12月15日期间,“海优转债”累计有人民币167,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3,566股,公司股份总数由84,020,325股变更为84,023,891股。为反映上述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的变化,董事会同意依法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管理收益能力,同时兼顾资金安全性与流动性,同意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将原来“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投资种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调整为“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投资种类为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R1)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澳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因此同意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响应光伏行业市场变化,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产能布局,提高现有生产设备的使用效率,并更好地践行“就近服务、深度绑定核心客户”的战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提升公司产品对核心客户的市场份额,同意公司在成都市金堂县设立公司,并投建高分子特种胶膜生产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增强其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解决其发展资金需求,提升其业务拓展能力,更快、更好地实现其经营目标。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7,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海优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因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本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董事会同意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3月16日,如再次触发“海优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不向下修正“海优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于2026年1月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9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3)。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1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海优威”)

● 投资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但仍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将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的运营管控,确保其合规、稳健、高效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风险管控,力争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州海优威的业务生产经营需求,进一步提升全资子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的方式对泰州海优威增资7,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州海优威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增资涉及的相关事项。

(四)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增资的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是基于公司及泰州海优威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本次增资将增强泰州海优威的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解决其发展资金需求,提升其业务拓展能力,更快、更好地实现其经营目标。

本次增资完成后,不会导致泰州海优威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但仍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将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的运营管控,确保其合规、稳健、高效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风险管控,力争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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