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8月6日晚到8月7日凌晨的这段时间里,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杏子铺镇的溪口水库大坝旁的一饭馆老板发觉水中有人漂浮,赶忙报警。
救援队很快出动将人捞出,但为时已晚,被打捞上来的人已经死亡了。死者是一名女子,据调查,女子姓陈,今年32岁,家中排行老三,已婚,育有一女。
8月7日凌晨,确认女子身份后,警方立刻联系了死者的丈夫。女子的丈夫曹义正在江苏打工,收到消息后立刻联系了也在事发地的陈某的二姐,二姐接到电话后很快动身前往了事发地,却只看到了妹妹的摩托车。
死者家属很快对事件展开了调查,发觉死者并不是一个人去游泳溺亡的,而是与当地三名镇干部一同前往的。
这就让人感到事情可能并不简单,为什么三人当时不在现场呢?
通过询问当地的知情人士和调查相关证据,死者亲属报警,死者丈夫曹义写了举报信。
曹义称,8月6日下午18时许,当地镇干部刘某勇打电话约他的妻子陈某去溪口水库游泳。当晚8时许,陈某骑摩托车到达污水站并停放。刘某勇、王某文、易某武等3名干部驾驶一辆越野车把陈某带至溪口水库游泳。
但是刘某勇的妻子却说是陈某主动邀请其他人去游泳的,关于这点其实可以调查其聊天或通话记录应该就能取得一定的收获。
曹义还透露,其妻子在8月6日晚在溪口水库游泳溺水出事后,与妻子一同抵达溪口水库游泳的杏子铺镇3名干部驾车逃离,并将陈某的手机及摩托车钥匙丢进河里。“他们是相约去游泳,只有刘某勇和陈某下水了,其他2人在岸上。”曹义说。
https://book.heiyouheiyou.com如果曹义所说属实,三名干部的行为确实会让人感到非常疑惑,为什么不及时呼叫救援,为什么要伪造现场并逃跑。如果女子是自己溺水,三名干部如果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有可能挽救女子的生命的同时自己也不用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三名干部的具体情况,曹义称,刘某勇曾任杏子铺镇高速公路指挥部成员、王某文系杏子铺镇污水站站长、易某武系杏子铺镇移民站站长。
曹义认为,妻子的死是由于与妻子一起前往的三名干部没有对其妻子进行及时的救护措施导致的,甚至他们还伪造现场后逃跑妄想逃避责任。
警方在家属要求下安排了涉事的三名干部在派出所与死者的大姐二姐见面,面对家属的质问,刘某勇表示这完全是一个意外,至于为什么要伪造现场并且逃跑,刘某勇表示他们当时完全慌了,才做出那样的行为。
这种说法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因为三人作为镇干部应该是懂法律的,这样的行为明显是不合常理的,归因为慌乱中的不理智确实是有一定说法的。但同时也是存有疑问的,三个懂法的镇干部竟然会因为这样的事情就如此慌乱,最后做出这样的行为,三人当中就没有一人还有理智,这也是让人感到非常疑惑的。
死者丈夫曹义和死者的二姐都表示,死者陈某其实并不会游泳。但据镇长反映称,当地群众很多都很喜欢在事发地点附近活动,事发前两天都能有人看到陈某在事发地游泳,陈某并不是不会游泳。
这点其实是存疑的,因为到底会不会游泳其实是难以界定的,也很有可能存在陈某能在浅水区简单踩水嬉戏但没法在深水区游泳的情况出现。
当地很快在事发地点竖起了警示牌“通告,危险水域,禁止游泳。”
镇长说:“他们是相约去游泳,只有刘某勇下水了,其他2人在岸上。”一定程度上印证了曹义提供的信息。
这件事其实确实是有很多值得探讨的点的,第一就是,为什么之前陈某都是白天游泳,那天突然就挑选晚上进行游泳,如果真如其丈夫和姐姐所说其不会游泳,为什么又会专门挑选晚上人少这种危险系数比较高的时候进行游泳呢?仅仅是因为白天阳光比较晒所以挑选晚上进行夜游的话属于比较草率的决定,如果又是其主动约三名干部来进行游泳可能是其考虑到自己游泳还不熟练希望有人照看,但没想到竟然三人没有对她伸出援助之手。
同时三人的行为诡异也让人怀疑是不是其有意谋害了陈某,因为地方偏僻晚上人少,死人活动两人下水却只有陈某一人未归,事后还伪造现场,一定程度上说三人是非常值得被怀疑的,更甚至如果三人是将不会水的陈某有意带至水比较深或者存在其他问题的危险地区进行游泳活动并导致其溺亡的话其谋害陈某的证据也是比较难收集的,三人是否存在引导人们把他们定性为抢救不及时来降低他们的罪行呢?但这仅仅是一个估计,还需要后续的信息补充。
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警方已对涉事的刘某勇、王某文、易某武等3人作了笔录,目前双峰县公安局也已介入调查。
死者丈夫曹义介绍,8月9日双峰县公安局对陈某进行了尸检,基本结论是符合溺水特点,并将于近两天给出一个正式结论。同时曹义将其写好的举报信也递交到了县纪委。
事情目前仍在调查中,等待事情的后续结果。最近游泳溺亡的案件时有发生,希望大家在户外活动时也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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