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2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12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和斌先生。
(五)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六)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分别已于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0日发出(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议案1.00为普通表决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璐、谭冬梅。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66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周长信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