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2月26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蒋伟。
决定书显示,蒋伟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情况
2023年11月,相关公司公告,因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对相关公司进行预重整。在预重整过程中,相关公司引入重整投资人。2024年7月2日,相关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相关公司预重整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该预重整过程中引入重整投资人事项属于重大事件的重大进展,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该进展构成《证券法》规定的应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开前构成《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4年5月16日形成,公开于2024年7月2日。
二、内幕交易情况
2024年6月26日,蒋伟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
2024年6月27日至7月1日,蒋伟控制使用其本人及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共计获利4,709,741.41元。在2024年6月27日开始买入相关公司股票的同时,蒋伟还建议他人买入相关公司股票。
蒋伟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的规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蒋伟没收违法所得4,709,741.41元,并处以14,629,224.23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