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晚7时许,王女士在北京一公园的女厕所内被一位68岁男子偷拍。王女士当场抓住该男子并报警,警方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但由于该男子有基础病,在被抓第二天即已释放。此事引起网友热议。目前王女士已经起诉该男子,正等待法庭消息。
68岁大爷公厕偷拍被抓现行
连日来,一条女孩公厕里抓偷拍者的消息,引来关注和热议。当事女孩称,“6月23日下午7:00左右,我在北京市芍药居太阳宫公园人工湖附近的女厕所内,被一个一身黑衣服的老头偷拍了……”
当事女孩小李说,“在他手机里当场查获的拍摄我的隐私照片,我也有拍到他的样子,所以真的算证据确凿。”
小李表示,抓到他的时候,他开始想谈私了“给你500行不行,给你1000”。见小李不松手,他说“我给你10000我把手机都给你,你放我走吧”。
小李表示,当时自己的腿还受了点伤,也不知道啥时候破的,回来才发现裙子上都是血。
涉事老人因患基础病被释放女子起诉要求道歉“当天晚上,老头就被抓了。警察给他定罪是拘留五天,但是移送拘留所的时候,因为他年纪大有基础病,拘留所不收,所以直接口头教育以后释放了,也没罚钱。25日上午,看到他被释放以后,气得浑身发抖直接去了法院。”记者了解到,偷拍者的身份警方已经确定,年龄68岁,吉林长春人。
小李还提供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6月23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做出的。
决定书内容是:“6月23日19时许,XXX在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公园公共厕所内偷拍如厕,后被民警查获。以上事实由本人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陈述、物证等证据证实。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自2023年6月23日至6月28日在朝阳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26日下午,该派出所一位民警证实了女孩的说法,所里确实给老人处以拘留5天的处罚,“但我们在办案中心那边给他体检了,发现当事人有基础病高血压,办案中心那边就决定拘留不执行。”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如果只是一般的高血压,身体条件符合羁押的要求,是可以进行行政拘留的。若高血压可能危及该人生命或加重病情,并有医疗机构证明不宜羁押的,可以不予拘留。
小李称自己已经向辖区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主要诉求就是让他赔礼道歉,最好贴在他们社区的居委会公告栏上,赔偿方面没有什么要求。”
律师说法:
有律师表示,偷窥、偷拍他人隐私已经违反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受害人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根据我国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而不予执行的四种情形: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在本案当中,违法行为人显然不符合上述情形。但是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的规定:拘留后发现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应当通知原裁决机关另行处理。
来源:都市快报、上游新闻、潇湘晨报
编辑:韩冬
校对:吴习
下一篇:机长心脏病发作,飞机极速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