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在 南沙国际邮轮母港和琶洲港澳客运等41个口岸各新设1家 口岸进境免税店。
《通知》显示, 广州南沙共设2家进境免税店,分别是在南沙港和南沙国际邮轮母港,前者为继续设立的口岸进境免税店,后者为新设立的口岸进境免税店。这意味着南沙国际邮轮母港继2025年底获批设立出境免税店后,其商业配套进一步完善。
届时, 南沙区免税店将达4家:南沙国际邮轮母港出境免税店、南沙国际邮轮母港进境免税店、南沙客运港进境免税店、南沙客运港出境免税店。
口岸进境免税店是设立在对外开放的机场、水运或者陆路口岸隔离区内,按规定 向进境旅客销售免税商品的商店。 本次设立调整口岸进境免税店,旨在进一步便利进境旅客免税购物消费,充分发挥免税店支持提振消费的作用,促进免税商品零售业务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