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北交易所优化再融资
一揽子措施相关要点提炼
2026年2月9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围绕优化再融资安排,提高再融资效率;支持科技创新,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支持力度,引导资源向新质生产力领域集聚;坚持防风险、强监管,构建活而有序的市场秩序;坚持稳中求进等方面提出了四项举措。具体而言,三大交易所举措中,
共同点:
1、大力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再融资,对经营治理、信息披露规范,具有代表性与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优化再融资审核,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募资投向方面,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协同整合效应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投向第二增长曲线业务。但与此同时,交易所也提出要严防盲目跨界投资、多元化投资。
2、支持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创企业按需、合理实施再融资,其中沪深交易所明确提出,相关企业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满6个月,可以启动新一轮再融资。对于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竞价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募集资金需投向主营业务。
3、明确上市公司披露再融资预案时,应简要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下一步使用计划,申报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原则上基本使用完毕。明确上市公司再融资申报材料可引用已公告内容,其中北交所在共性安排基础上,明确上市公司再融资在审期间,若年报、半年报对财务数据有更新,可直接援引更新后的内容,无需重新提交材料,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操作成本。优化再融资简易程序负面清单。
4、压严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建立交易所再融资预案披露工作机制。完善再融资预案公告要求,对于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的锁价定增,上市公司及发行对象应当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从严处理再融资违法违规行为。此外,上交所强调将严肃惩处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擅自延长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等情形。
差异点:
沪深交易所在前期已发布的科创板及创业板“轻资产、高研发投入”企业具体认定标准的基础上,研究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在主板建立“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放宽募集资金补流比例限制。
整体来看,三大交易所本次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政策导向高度统一,且并非“大水漫灌”,而是“精准滴灌”,对优质上市公司及科创企业放开一定口子。对于具有代表性与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募资投向的放宽则会助力相关企业在新质生产力的赛道上加速。对于科创企业,大幅缩短未盈利企业再融资间隔要求、新增主板 “轻资产、高研发” 企业认定并放宽补流限制等相关举措落地后,或将显著缓解科创企业在持续研发与产业化过程中的资金压力,加快技术迭代与成果转化。
但必须注意的是,开口子并不意味放任不管,从政策内容来看,监管对于盲目跨界、改变募资投向、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等问题仍将严格把关,坚持全链条穿透式监管。
本次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
与过往制度对比情况
为更清晰直观看到政策变化情况,下文中汉鼎咨询将本次举措中所涉重点内容与三大交易所过往再融资制度进行了对比梳理。其中主要涉及以下重点:
1、允许破发企业通过竞价定增、可转债融资,但严格限定资金必须投向主营业务,禁止盲目跨界扩张。该举措或体现 "扶优限劣" 导向,将破发原因(如市场周期)与企业基本面区分开,避免暂时遇困但运作规范的企业因短期市场波动失去融资机会。
2、缩短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再融资间隔期,从18个月降至6个月。相关举措或可解决未盈利科创企业 "研发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等问题,有助于企业合理安排融资计划,及时投入研发资金。
3、相较此前对于紧密围绕主业开展再融资的刚性监管,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协同整合效应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投向第二增长曲线业务。相关举措为优质公司围绕核心业务进行转型升级和生态延伸提供了明确指引,鼓励培育新质生产力。
4、将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的时点由预案董事会召开时调整至申报时。相关举措可给予上市公司更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但与此同时,或也意味着监管对申报阶段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将更加严格。
5、主板新增 "轻资产、高研发投入" 认定,扩大政策受益面。该政策或主要考虑到,当前主板也存在多家新兴产业领域上市公司,其经营发展与技术迭代、产品创新等需要高研发投入的事项密切相关,同样需要长期、大量、稳定地资金支持。
6、简化申报流程,明确材料可直接引用已披露内容,建立预案批录机制与锁价定增承诺制度。或旨在通过事前承诺、事中事后严监管,压实各方责任,实现融资效率与监管效能的双提升,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