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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盘点
4月27日—5月10日国内民生领域数字化相关资讯要闻盘点:
●2026年一季度人社工作成绩单出炉
●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逐步扩围,累计参保超过2700万人
●2026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部署开展
●事关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药品目录,国家医保局公开征求意见
●2026年1-3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1.15亿人次,共济金额153.24亿元
●国家医保局公开发布第十批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
●16项措施,8部门发文保障儿童用药
●国家药监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医药代表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增设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
●三部门联合印发《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涉及手机、眼镜、耳机等!《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系列国家标准发布
●两部门:联合实施2026年“模数共振”行动
●国家数据集管理服务平台正式发布
数 字 人 社
2026年一季度人社工作成绩单出炉
4月2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6年一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1-3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299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3%。二是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平稳。截至3月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含职业伤害保障)参保人数分别为10.73亿人、2.47亿人、3.19亿人,同比增加187万人、280万人、2152万人。截至3月底,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13.9亿人,其中领用电子社保卡11.07亿人。三是人才人事工作扎实推进。深入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一季度新增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12.8万人次。四是劳动权益保障持续加强。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逐步扩围,累计参保超过2700万人
2025年7月1日起,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已扩围至17个省份11家平台企业。截至目前,累计参保超过2700万人,有效发挥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兜底保障功能。按照“三年三步走”的总体工作安排,今年将进一步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一是扩大试点省份。将在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开。二是扩大试点企业。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2026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部署开展
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自2026年4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2026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围绕落实就业促进、劳动保障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集中纠治侵害劳动者公平就业权益、扰乱就业市场秩序的各类突出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网络招聘秩序,强化网络招聘服务许可制度管理,规范网络招聘类信息发布;集中整治“招转培(贷)”欺诈,重点打击以招聘为名诱骗求职者参与付费培训乱象;着力整治虚假招聘,清理“央国企内推”“保录直签”等虚假招聘信息;规范劳务派遣用工,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假外包、真派遣”问题;依法纠治各类就业歧视行为。
来源:新华社
数 字 医 保
事关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药品目录,国家医保局公开征求意见
5月9日,国家医保局研究起草了《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及《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并修订完善了《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征求意见稿)》和《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
2026年1-3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1.15亿人次,共济金额153.24亿元
目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可以通过即时调用被绑定人个人账户、医保钱包等方式实现。2026年1-3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1.15亿人次,金额153.24亿元。其中,通过即时调用被绑定人个人账户方式进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1.15亿人次,共济金额149.8亿元。通过医保钱包进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共42.79万笔,共济金额3.45亿元。
来源: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
国家医保局公开发布第十批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
国家医保局组织编写的《国家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知识库、规则库(2025年版)》已于近日出版发行,以帮助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医保基金监管规则,通过智能化方式主动合规、持续合规,实现监管关口前移。现按计划将“超互联网医院药品支付范围”规则对应知识点明细面向社会公开。各省级医保部门要及时根据最新知识点明细及代码对省级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两库”进行动态更新。
来源: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
数 字 医 疗
16项措施,8部门发文保障儿童用药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5月7日公布《关于改革完善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包括完善儿童用药研发创新机制、完善儿童用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优化儿童用药配备管理、加强儿童合理用药管理、加大儿科药学服务供给等16条具体措施,更好满足儿童疾病防治用药需求,全面提高儿科供药用药能力。
来源:新华社
国家药监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医药代表管理办法》
5月7日,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国家医保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明确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0年实施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新规在全国统一备案制度基础上,对医药代表从业条件、学术推广行为、各方主体责任作出全流程规范,严禁医药代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统计处方、商业贿赂等行为,推动药品推广回归学术本源。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国家卫生健康委:增设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
为促进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进一步完善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国家卫生健康委按程序开展了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增设工作。结合地方申报、国家复核和综合评估情况,决定将原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调整为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增设天津市儿童医院、山西省儿童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昆明市儿童医院为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来源:健康报
数 字 科 技
三部门联合印发《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近日,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促进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明确智能体发展要坚持安全可控、规范有序、创新驱动、应用牵引的基本原则,并提出了4个方面举措:一是夯实发展基础。二是守牢安全底线。三是强化应用牵引。四是建设创新生态。
来源:网信中国
涉及手机、眼镜、耳机等!《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系列国家标准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启动实施《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GB/Z 177—2026)系列国家标准。《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系列国家标准采用“2+N”架构:“2”指《第1部分:参考框架》和《第2部分:总体要求》。这两项标准明确了智能化的概念、等级划分和测试方法,告诉大家“什么是人工智能终端、怎么分级、怎么判定”,是所有品类标准的基础。“N”是面向手机、电脑、电视、眼镜、汽车座舱、音箱、耳机等不同产品的具体标准。首批标准包括7个品类,后续将推进其他品类标准研制。《标准》涉及移动终端、微型计算机、电视、眼镜、汽车座舱、音箱、耳机等多种智能终端产品。
来源:工信微报
两部门:联合实施2026年“模数共振”行动
4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实施2026年“模数共振”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6〕193号),正式启动“模数共振”行动,推动人工智能模型与数据资源协同互促,助力人工智能高水平赋能新型工业化发展。据悉,此次行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决策部署,紧扣相关政策要求,重点面向钢铁、汽车、医疗装备、电子元器件等20个重点行业,通过七大重点任务牵引,推动形成“数据-模型-场景应用”良性互促循环,目标是到2026年底,实现人工智能与行业发展深度融合。
来源:国家数据局网站
国家数据集管理服务平台正式发布
近日,国家数据集管理服务平台正式发布并启动试运行,标志着我国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工作迈入集约化管理新阶段。国家数据集管理服务平台由国家数据局指导、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建设和运营,以数据集目录汇聚为基础,构建“物理分散、逻辑集中”的数据集管理体系,提供覆盖数据集全生命周期的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促进高质量数据集有效供给,繁荣产业生态。目前,平台已开放供需发布、全域检索、凭证申领等基本功能,并与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以及安徽省等地方平台完成对接。截至发布当日,平台已认证供需主体200余家,发布数据集10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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