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网民对离婚冷静期的态度,大约能排上厌恶榜前三名。
的确,生活中存在许多该离没法迅速离的情况,甚至出现了一些悲剧。以至于大家一旦看到想分开而没能分开的关系,就要大骂冷静期。
但凡事不能想当然,像“丈夫隐瞒患癌,女子要求被驳”这样的事,真的不关冷静期的事。
撤婚
在新婚之夜发现丈夫在偷偷吃药,想想也太可怕了吧。
江苏南通的小张就遇到了这样的神奇事件。她与丈夫小林相恋一年有余,自然而然步入婚姻殿堂,婚宴之后却出了这样的岔子。
看着丈夫在吃药,小张自然要询问,一开始,他说自己只是在吃保健品,后来在百般追问之下,小林终于坦白了,原来他曾经患有甲状腺癌,现在已经治好了,只需要长期服药,不会影响生活和工作,也不影响生育。
他觉得自己这个病史并不会影响生活生育,就对妻子瞒了下来。
知道这件事的小张瞬间晴天霹雳,根本接受不了这样的事情,更难以原来丈夫的隐瞒行径。于是,她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这段婚姻。
然而,法院给出的最终结果是,驳回小张的诉讼请求。
撤销婚姻,与冷静期无关这样的结果一出来,网友们就坐不住了,第一个被拎出来骂的,就是离婚冷静期。
“现在的法官判决也是有点离谱,非要起诉几次才允许离婚,真是把当事人被离婚闹的筋疲力竭。”
“结婚率降低,法官真的有很大功劳,为了降低离婚率,人都不做了。”
“ 真tm畸形,都过不下去了,用冷静期硬撮合图什么?非等家庭暴力才罢休?”
显然,看到男方有重大错误,女方却摆脱不了,很多人压根就没认真往下了解了,张口就开骂,也不管前因后果了。
在这件事中,需要注意的是,女方诉求的并不是离婚,而是撤销婚姻。
什么是撤销婚姻呢?这与离婚事实上有很大的区别,简单来说,离婚之后你会得到一个“离异妇女”的名头,而撤婚后,你就相当于从没开始过这段婚姻。
《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一般有三种,因胁迫结婚的、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以及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登记结婚前未如实告知的。
小张便以小林隐瞒病史为由申请撤婚,其中值得考量的,便是甲状腺癌是否算得上是“重大疾病”。
小林是2017年患病,且已经过了手术治疗,甲状腺癌又是治愈率很高的病,于是,法院认为这不构成撤销婚姻的理由,便驳回了。
不是离婚冷静期的锅,小张又确实没能达成诉求,那这到底怪谁?
很多人谈癌色变,尽管医学专家强调甲状腺癌不那么可怕,不该歧视患有此病的人,但想着要跟自己共度一生的人患过癌,依旧难以接受。
这是人之常情,没什么值得苛责的,只能说大家还需要被更多的医学知识来科普,需要徐徐图之,强迫人接受反而容易适得其反。
而比起丈夫患过癌更难以接受的,是丈夫隐瞒自己患过癌。
如果真的相爱,就应该提早告知,两人好针对于此做些准备,疗养也好预防也好,总好过一无所知地做出不够健康的行为;如果不够相爱,早些结束关系,也远好过结了婚再来扯皮。
甲状腺癌再是“喜癌”,小林隐瞒的行为也是值得唾弃的。
如今摆在小张面前的路,大约只有离婚一条是正道。她应该知道,与这样的人分开,比自己有没有过婚姻经历重要得多,及时止损才是上策。
最后,最热君想说:婚检很重要,结婚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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