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银消费金融在内的机构需从贷前、贷中、贷后全面梳理与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的工作环节,重视消费者的沟通与投诉,避免问题积重难返而丧失消金市场的口碑。
文 | 南岂珵
来源 | 经理人融媒体中心
又有持牌消费金融机构被罚。
11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银消费金融”)被处以罚款55万元。
杭银消费金融并不是年内第一家。
经理人融媒体中心不完全统计,2023年以来已有7家消费金融公司领“罚单”,包括宁银消费金融、长银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等,合计处罚金额逾300万元。其中,罚处金额最多的是马上消费金融,占据全部罚单金额的三分之一。
存两项违约被罚5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的公告显示,杭银消费金融因委外催收管理不到位,和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机制落实不到位两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杭银消费金融罚款5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指出,“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第四十六条则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包含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情形。
委外催收指消费金融机构将自身逾期账款、坏账等债务在经过内部催收无果后委托给专业从事催收行业的公司进行催缴。意味着,杭银消费金融在催收外包方面没有制定和执行有效的管理措施,导致催收行为可能存在不规范或无效的情况。
经理人融媒体中心注意到杭银消费金融催收及委外催收时有被投诉暴力催收等问题,黑猫投诉平台信息显示(截止2023年11月13日),杭银消费金融的投诉量为1205起,其中绝大多数的投诉问题指向了暴力催收。例:
投诉编号为“17369415085(2023年10月25日)”的案件中,指认“杭银消费金融暴力催收骚扰家人朋友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涉诉金额为6234元;投诉编号为“17369685735(2023年11月08日)”的案件中,指认“杭银消费金融委托催收公司对我进行恶意催收骚扰”,涉诉金额为12850元。
显然这与杭银消费金融曾宣称的“成为具有良好口碑的一流消费金融公司”愿景相违背。
资料显示,杭银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12月,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由杭州银行联合滴滴、中国银泰等组建的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为25.61亿元。
股东方面,杭州银行、迪润(天津)科技、中国银泰,各持股比例分别为42.95%、33.34%、20%。其中,迪润(天津)科技为滴滴全资子公司。
主要业务为发放无抵押个人消费贷款,主要自营产品为线下大额产品尊享贷,和线上小额产品轻享贷。
截至2023年6月末,杭银消费金融资产总计为413.95亿元,较2022年末的414.09亿元减少0.14亿元;营业收入 23.27 亿元,实现净利润 4.00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营收同比增长22.3%;净利润同比增长30.7%。
根据杭银消费金融披露财务数据显示,公司净利润增速有所放缓:
以2020年-2022年为维度,杭银消费金融营业收入分别为18.72亿元、27.82亿元、42.26亿元,其中2021年和2022年同比增长48.61%、51.91%;净利润分别为2.39亿元、4.51亿元、6.62亿元,其中2021年和2022年同比分别增88.70%、46.78%。
年内多家消金公司遭罚
杭银消费金融外,2023年以来已有7家消费金融公司领“罚单”。
10月,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被罚款20万元;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对合作催收机构管理不完善,被责令改正并处以35万元罚款。
8月,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20万元;6月,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被罚6万元;5月,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被处罚58万元。
3月马上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贷前审查不审慎,对委外催收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被罚款共计100万元,且对相关人员朱劲、徐轶处以警告。2月,湖南长银五八消金因存在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罚款75万元。
就罚款金额而言,马上消费金融收到百万元级别罚单位列榜首。
马上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6月,是重庆首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8年时间实现快速发展。截至2023年6月末,马上消费金融资产总额676.73亿元,增幅1.75%;营业收入增⻓37.98%至78.66亿元,净利润13.46亿元。
不过马上消费金融快速发展同时也问题频出,如央广网此前报道消费者在马上消费金融申请消费贷款时遭遇“捆绑式”会员服务,环环相扣推高贷款成本。
就处罚原因而言,总结有四:一是违规采集个人信息;二是违反征信管理规定;三是委外催收等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四是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
可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处罚事由成为消费金融公司被罚的主要原因。
而这也意味着,监管机构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正在加强,包括杭银消费金融在内的机构需从贷前、贷中、贷后全面梳理与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的工作环节,重视消费者的沟通与投诉,避免问题积重难返而丧失消金市场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