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精选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969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3年10月30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3年11月24日。
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招商精选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精选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商精选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有关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3年11月24日提前至2023年11月15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16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30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本公司将根据发售公告等文件对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进行确认。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招商添逸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度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1月2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3年11月2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3年11月20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3年11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3年11月16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公司官网)。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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