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私募基金新规:市场趋势分析、政策影响及未来展望
12月8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就《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据了解,修订后的《私募办法》共10章82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适用范围、规范全链条监管、明确私募基金托管人监管要求、完善合格投资者标准、强化募集环节监管、明确投资运作要求、完善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要求、落实创业投资基金差异化要求、明确私募基金退出和清算要求等。同时,《私募办法》适用于新申请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对存量机构和产品设置了过渡期。以下为本次修订的九大看点:1. 明确适用范围,规则适用于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公司型、合伙型、契约型私募基金。2. 规范全链条监管,细化规范性要求,完善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定职责,明确规模以上管理人、集团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监管原则,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业务范围。3. 区分不同类型基金托管要求,明确基金应托管情形,区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托管的不同要求。4. 私募股权、私募证券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母基金不低于5000万。5. 单只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缴金额提高到300万元,对特殊产品形态,明确差异化的条件和监管要求。6. 对投资运作环节提出底线要求,重点规范关联交易,切实防范利益冲突。7. 明确私募基金投资层级,母基金不计入投资层级,规避或者变相规避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监管要求。8. 创业投资基金的差异化要求,明确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限应当在5年以上,并对创业投资基金制定差异化信息披露和现场检查安排。9. 设置过渡期,私募基金嵌套层级应当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对存量私募基金不符合其他规定的,完成整改前不允许新增募集规模或新增投资者、不得展期,到期
看投资段子,轻松一下:
私募基金管理新规出台,规范全链条监管,投资门槛提高,关联交易底线要求,母基金不计入投资层级,创业投资基金差异化要求等。看来,私募基金的日子不再是“狂欢节”,而是要开始“自律节”。
和讯自选股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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