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电子方式申报香港利得税,现阶段仍然是自愿申报。在这段#税务一分钟#视频中,毕马威中国的税务经理张慕洁(Kit Zhang)分享了电子报税的最新进展。
在近期就实施全球最低税率的政府咨询文件中,就提到了在2026年,符合BEPS 2.0 支柱二门槛,也就是年度总收入达七亿五千万欧元的跨国企业集团,必须以电子方式申报香港利得税。根据我们和香港税务局的讨论,符合门槛的跨国企业集团,无论最终母实体所在地是否在香港,其子公司是否有业务运作,在2026年都必须以电子方式报税。
另一方面,为推动税务管理电子化,香港税务局将会引入三个电子平台,包括个人税务、商业税务、以及税务代表网站。对于企业而言,商业税务网站将会在2025年中期投入服务。届时,香港税务局大部分的服务以及和纳税人的文件往来,都可以在电子平台上进行。
毕马威正在为许多企业提供不同的服务方案,去应对电子报税下的新要求。对于具有一定数目子公司的集团,我们也可以协助应用自动化科技,提高税务申报的效率,以及数据处理的一致性。
欢迎随时和我们联络,为新的税务合规要求作出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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