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13,328,48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啤酒生产销售以及啤酒文化相关产业。中国啤酒高端化发展趋势明显,公司顺应高端啤酒发展趋势,促进公司产品高端化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和总抓手,持续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开展降本增效等工作,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之路行稳致远。2023年,公司实现啤酒销量140.28万吨,同比增长4.79%;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78亿元,同比增长9.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4亿元,同比增长4.22%。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详细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王志斌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4-007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2024年预计与关联企业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产投”)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包装物采购、房地产租赁、能源采购、服务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40,974.54万元(去年同期为38,872.93 万元)。上述交易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志斌、黄文胜、吴家威、罗志军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除上述待审批的关联交易外,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因预计广州产投及其控制公司与公司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较多,对于预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备注:上述关联交易详见2023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和2023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俊茯,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 901 房(仅限办公用途),注册资本:652,619.735797 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89 年 9 月 26 日,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比例为91.55%、广东省财政厅持股比例为8.45%,经营范围:财务咨询;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该公司财务状况截至 2023 年 9 月30 日,广州产投资产总额为14,838,458.01万元,净资产为5,600,895.93万元;2023 年 1 月至 9 月营业收入为4,180,889.90万元,净利润为309,635.84万元。(注:广州产投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尚未披露发布)。
(2)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广州产投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懿,注册资本为12,388万元,经营范围为:“包装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住所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秀路25-27号,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该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28,908.81万元, 净资产为 19,270.18万元;2023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46,888.73万元,净利润为234.01万元。(注: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公司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2023年末持股比例为54.15%),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是广州产投控制的公司(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为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是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稳定,与公司合作关系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述各项关联交易由交易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司将通过询价、招标或第三方机构的公开统计数据等方式获取市场价格,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签订或续签相关协议。
四、 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采购、服务、租赁等业务,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运作成本,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经认真审查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公司拟与关联企业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包装物采购、房地产租赁、能源采购、服务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运作成本,不存在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4-008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及存款类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逐步实施,资金根据工程进展分批支付,因此部分募集资金将会暂时闲置;此外,公司经营中还会产生一定的短期闲置资金。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前提下,根据短期闲置资金状况,适当投资理财及存款类产品。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投资理财及存款类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的金额折合人民币合计不得超过90亿元,其中募集资金不超35亿元,自有资金不超55亿元。本次投资授权额度的有效期为1年。
3、投资方式:①投资于安全性高、风险低、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此类金融产品主要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产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高信用级别的信用类债券、银行间市场金融产品或监管政策允许的其它金融产品。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风险相对较高的金融产品。②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智能存款、智多宝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业务,此类产品可避免本金损失的风险,安全系数高。
本次投资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的理财,其发行主体必须为商业银行,且能提供保本承诺。募集资金有关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6,502,472股,共计募集资金4,311,939,991.92元,扣除发行费用16,152,996.87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295,786,995.05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于2017年2月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2017〕第0046号)。
本次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除南沙珠啤二期年产100万kl啤酒项目外的其余项目的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期限,本次调整不影响项目实施主体、不涉及新增投资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意见。2020年11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变更募投项目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将东莞珠啤扩建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日;将湛江珠啤新增年产 20 万 kl 啤酒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 2025 年12 月 31日。
各项目调整后主要信息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21,231,417.31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12,813,545.20 元,2023年末募集资金余额2,947,627,171.96 元。
募集资金闲置原因为: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逐步实施,资金根据工程进展分批支付,因此部分募集资金将会暂时闲置。
4、投资期限:根据短期闲置资金状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时间不超过1年,投资存款类产品的时间不得超过3年。
5、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
6、审议程序及实施方式: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之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负责投资理财及存款类产品事项的具体实施。
7、公司2023年投资情况
2023年,公司每次投资理财产品的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任一时点投资余额未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未出现投资理财本金和收益逾期未收回的情况,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累计金额共计114,200.00 万元,获得投资收益共计919.03万元。公司投资存款类产品累计金额共计420,600.00 万元,获得利息收入共计15,373.20万元。
二、投资理财产品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可能产生风险: 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风险相对较高的金融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已制订《闲置资金理财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闲置资金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建立台账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业务操作人员管理和账户管理,确保理财产品投资的规范,严格控制资金安全性,防范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定期对理财业务进行审计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资金来源于短期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利于提高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有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适当投资理财和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和存款类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收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和存款类产品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制度对委托理财行为的规定,认真履行审批和决策程序。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4-010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4月9日下午15:00-16:30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志斌先生,总经理黄文胜先生,总会计师曾海涛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宽宽女士,独立董事何兴强先生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 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月8日12: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4-011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3,507,931.8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1)按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后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81,822,392.88元;
(2)以2024年3月27日公司总股本2,213,328,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25元(含税),本次共分配现金276,666,060.00元;
(3)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等,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按以上方案,公司2023年度分红金额占当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4.37%。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股东利益等因素,兼顾了公司经营稳定及让股东分享公司的业绩成果,本次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或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4-013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要求变更了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内容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公司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3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公司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上述规定,对相关列报项目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3月 29 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4-005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502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王志斌董事长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3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王志斌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韩振平、何兴强、曹庸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78亿元,同比增长9.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24亿元和5.5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22%和4.63%;公司本报告期末资产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45.18亿元、99.76亿元,比本报告期初分别增长4.10%、3.72%。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该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详细内容刊登于2024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4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该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24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审核,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该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刊登于2024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4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3,507,931.8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1、按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后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81,822,392.88元;
2、以2024年3月27日公司总股本2,213,328,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25元(含税),本次共分配现金276,666,060.00元;
3、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该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现拟继续申请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66亿元(或等值外币)。该授信额度用于办理银行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信托融资、境外融资、债券发行、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等债务性融资,所融资金的用途限于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或用于董事会批准的投资项目;非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用于转贷或上述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单笔实际发生的债务性融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累计发生债务性融资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需另行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该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和存款类产品的议案》。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逐步实施,资金根据工程进展分批支付,因此部分募集资金将会暂时闲置;此外,公司经营中还会产生一定的短期闲置资金。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前提下,根据短期闲置资金状况,适当投资理财和存款类产品。公司在任一时点投资金额折合人民币合计不得超过90亿元,其中募集资金不超35亿元,自有资金不超5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该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和存款类产品的公告》详见2024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审核,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4年预计与关联企业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包装物采购、房地产租赁、能源采购、服务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具体详见2024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王志斌、黄文胜、吴家威、罗志军在该项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该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安全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2023 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刊登于2024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中的人员组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详见2024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黄文胜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聘任涂京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资格审查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附:涂京霞女士简历
涂京霞女士,中国国籍,1973年11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曾任广州市珠江啤酒集团公司技术部工艺员、化验室副主管,公司质控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研发中心经理、副总工程师,广州南沙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总工程师,佛山永信制盖有限公司董事长。
涂京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涂京霞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涂京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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