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立锋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6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目前股本总额为截至2024年4月1日的股份数量,下同)的0.27%;本次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5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5%。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董事朱春亚、周宝聪、王欢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发生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30万股限制性股票。
另外,由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经过调整,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62元/股调整为4.588元/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持续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届时应回避表决。
董事方立锋先生、朱春亚女士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析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首次授予的26位及预留授予的35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解除限售数量合计为134.50万股,该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发生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3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另外,由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出相应调整,将回购价格由4.62元/股调整为4.588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共计26人,预留授予部分共计35人。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首次授予部分为114.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目前股本总额为截至2024年4月1日的股份数量,下同)的0.27%;预留授予部分为20.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5%。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26日至2022年1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2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