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 A+豁免,是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所推出的一项豁免法规,其核心在于为初创及中型企业提供一种相对更为便捷、高效的资金筹集路径。近年来在业界逐渐显露头角,成为众多企业的新选择。
此文富辉资本将对该豁免法规的核心内容进行深度剖析,助企业更加从容地实现快速资金筹集的目标。
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发行或销售证券必须遵循以下两种合规途径之一:其一,须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进行登记注册,以确认为证券产品,此过程需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核要求;其二,须符合当前四项豁免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Regulation D、Regulation S、Regulation CF以及Regulation A+。其中,Regulation A+作为一种豁免法规,是对原有Regulation A条款的修订与完善。
Reg A+豁免制度免除了SEC注册的要求(即免除注册而非免除监管),相较于注册证券,发行人所需承担的信息披露责任相对较轻。
·高效融资机制:Reg A+机制赋予企业无需进行正式IPO的筹资权限,使其得以向公众筹集资金,最高限额可达5000万美元。该机制因功能近似于未在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的IPO而被称为“迷你IPO”。相较于传统IPO,Reg A+的申请条件及相应费用显著偏低,进而提升了企业通过该机制获取公众资金支持的便捷性。
·多元化的资金筹措途径:Reg A+豁免机制允许企业采用IPO、定向股票发行或权益众筹等多种形式进行资金筹措。
·投资群体覆盖面的扩大:Reg A+豁免机制接纳普通投资者的参与,相较于传统筹资方式,此举有效拓宽了潜在投资人群的范围。此举为小型企业提供了吸引更多投资者关注的机会,进而提升其市场知名度。
相较于其他豁免规则,Reg A+的要求更为严格,因此合规成本也相对较高。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其主要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1) 发行人资格
《A条例》仅适用于那些设立地或主要营业地位于美国或加拿大的实体,且明确排除了以下几类公司的适用:
·根据《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定,需履行报告义务的公司;
·依循《1940年投资公司法》所界定的封闭式投资公司BDC(Business Development Company);
· blank check companies,即那些尚未明确具体商业计划或目的,或已明确表示将通过兼并或收购方式实现扩张的公司;
·发行涉及石油、天然气或其他矿产资源权益的资产支持证券或部分不可分权益的公司;
· bad actor,即根据《多德弗兰克法》第926条所定义的、包括刑事罪犯、受法院禁令或监管者裁定限制的对象、SEC或自律监管机构处罚的对象等。若发行人或其前身、关联企业、管理层、董事、承销商或其他相关方被认定为“bad actor”,则将丧失享受该豁免的资格。
此外,对于过去在SEC有不良记录的公司,同样难以获得该豁免的资格。
(2)信息披露和其它要求
根据A+条例的最新规定,小额发行豁免额度已提升至5000万美元。SEC根据发行金额的不同,明确区分了两个层级的发行活动,即Tier1和Tier2。具体而言,Tier1涵盖的是发行金额在0至2000万美元之间的情形,而Tier2则针对的是发行金额在2000万美元至5000万美元之间的情形。
在两个不同层级的募集活动中,不仅对投资者的资质有所限制,而且在州备案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上也存在着显著差异。这样的区分旨在确保不同规模发行活动的合规性,并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确保符合Reg A+豁免的资格要求,您需要详尽地理解并遵循适用于Tier1和Tier 2的不同规定。这些规定涵盖了公司注册与合规性的要求、可发行证券的种类与数量上限、投资者限制以及信息披露标准等核心要素。
在准备申请过程中,发行人需提交详尽的表格1-A,该表格应包含公司的全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料及财务数据等。请确保所提交的文件内容完整、准确无误,且严格符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既定要求。
随后,您需将完备的申请文件正式递交至SEC,根据实际需求选择Tier1或Tier 2申请路径,并严格遵循相应的提交流程与时间节点。
提交申请后,SEC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在审查过程中,SEC可能会就申请内容提出质询或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待SEC审查通过并给予批准后,您的企业即可依照所选级别正式开展证券发行工作。
综上所述,Reg A+豁免机制为中小型企业开辟了一条低成本、快捷且富有弹性的资金筹措途径。然而,我们必须强调,申请流程必须严格遵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所规定的各项准则与要求。若您在此方面有任何需求,我们愿意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并热切期待与您进一步联系与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