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4证券简称:华峰化学公告编号:2024-029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利女士、林凯先生、张浩先生与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娟女士、吴海峰先生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王利女士召集与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监事张浩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王利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简历如下:
王利女,1983年11月出生,本科。具有十多年行政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经验,曾任本公司企管部部长助理、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华峰集团党委委员、妇联主席,人力资源总监。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64证券简称:华峰化学公告编号:2024-027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并于2024年5月27日发出通知,现场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205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从登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3,455,922,3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9.64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611,212,7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61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44,709,6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02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154,848,2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2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32,432,9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53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22,415,3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668%。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7,15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6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98,766,0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531,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13,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7%。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7,15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6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98,766,0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531,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13,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7%。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7,15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6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98,766,0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531,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13,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7%。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7,15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6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98,766,0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531,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13,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7%。
5.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138,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417%;反对36,368,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246%;弃权8,421,7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076,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754%;反对36,368,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446%;弃权8,413,0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