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央行已经取消了新发放住房贷款的下限,然而对于已经购置房产并身负房贷的购房者而言,无法享受贷款下限取消带来的优惠。那些在房价高位购入房产的人,当下正深陷房价下跌和房贷利率居高不下的双重困境。
当前,个人房贷利率大多采用浮动利率的形式,即 LPR 加(减)基点的模式。尽管人民银行每月都会公布最新的 LPR,但借款人房贷合同中的 LPR 每年仅在重定价日才能进行调整,且每年仅能调整一次,多数借款人的重定价日都定在每年 1 月 1 日。
令高位购房者更为苦恼的是,已背负房贷的他们仅能依靠 LPR 的下调来减轻房贷利息的压力,而加点部分无法进行调整。这些购房者购房时不仅处于房价的最高点,也是加点最为严重的时候。
2023 年,虽然政策鼓励个人与金融机构重新协商确定房贷的加点,但仍存在加点下限的约束。
通知指出,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 LPR 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这意味着,那些在高位购房的人,依旧需要支付当时最低的加点。
政策如此规定,实则有其缘由。因为银行金融机构当时发放贷款的资金也是借入的,承担着较高的资金成本。部分银行机构为规避利率风险,可能已经锁定了融资成本。融资的利率很可能也是在 LPR 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程度的加点。如此一来,若银行大幅下调存量住房贷款的加点,那么可能面临收不抵支的风险。
这也是监管机构为维护金融稳定而作出的无奈选择。金融政策关乎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必须全面考量。虽然高位购房者满心期待,但很难获得加点下调的实惠。银行的日子同样艰难,利率下降,息差缩小,银行甚至开始降薪,最终全社会都要为曾经的房价疯狂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