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金的会计核算业务中,特别提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服务机构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二)基金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并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确保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真实、可靠、完整相关、明晰及可比。
(三)本手册中的会计科目编号,供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服务机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四)可以按照本手册的建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具体见附录1)。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或合并会计科目。对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科目。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明细科目。
(五)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三类。货币市场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出售为目标的,将相关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基金具有中短期寿命期或需满足开放申购和赎回要求的,其持有的权益工具投资通常为交易性而不符合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因此,基金通常将所投资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当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对此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基金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通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在确需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况下,相关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等规定执行
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准确认损失准备。在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的基础上,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基金确定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即处于第一阶段)。
(六)基金通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在基金估值日,基金因所持有的外币资产或负债估值涉及外币对人民币汇率的,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可参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或其他可以反映公允价值的汇率进行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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