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深交所下发关于对新动力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规事项:公司长期治理混乱、规范运作存在严重缺陷、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不到位、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其中,公司在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中,未按规定将普益石家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纳入合并报表,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公司披露的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时任董事长毛军亮,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程芳芳,时任总经理、财务总监齐龙龙,时任财务总监王子龙,时任财务总监张猛,时任董事会秘书宗冉,时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宋岩涛,时任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郭接见,时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姜朋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资料显示,新动力成立于2003年,位于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保定市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区A栋西区,是一家以从事节能燃烧,在全球范围内为火力发电、石油、化工、冶金、建材、市政等工业燃烧、工业加热用户提供节能点火、洁净燃烧、工业尾气治理的整套解决方案和工程实施指导,主要从事上述领域内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产品制造、设备成套、工程管理、技术服务和燃烧实验等方面的工作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7.13亿人民币,法人代表为程芳芳。
1月21日,新动力公告称,预计2024年1-12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423万元至3,423万元。预计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20,000万元至24,000万元。预计2024年1-12月扣除后营业收入:19,400万元至23,400万元。预计2024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500万元至7,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