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田鹏)3月14日,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旭蓝”,股票代码:000040)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年7月5日,*ST旭蓝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达的《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监管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的六个月内,归还高达77.96亿元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然而,到2025年1月5日整改期限届满时,公司未能完成整改,股票自1月6日起停牌。截至3月5日,仍有75.27亿元非经营性资金未完成清收整改,3月7日股票复牌后便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目前,资金清收工作毫无实质性进展,也没有明确的偿还方案和时间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依旧未能完成整改,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除资金占用问题外,*ST旭蓝还深陷其他困境。2023年度,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依据相关规则,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9日起就已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在信息披露方面,*ST旭蓝问题频发。2024年5月8日,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4年9月6日,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再度被立案调查。
不仅如此,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的状况也不容乐观。截至2024年9月30日,其质押公司股份数量占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高达99.35%,且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数量占比达100%。
(编辑 张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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