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9日,天雄新材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拟向四家银行总计申请超 3000 万元的贷款。具体如下:向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申请贷款 965 万元,期限壹年,以名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西路 15 号中集智能制造中心 6 栋 101 房产作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申请贷款 690 万元,期限壹年,以名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西路 15 号中集智能制造中心 6 栋 301 房产、401 房产作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大良支行申请贷款 500 万元,期限壹年,以名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西路 15 号中集智能制造中心 6 栋 201 房产作抵押。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悦来支行申请贷款 1000 万元,期限壹年,以名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冲鹤村委会富安工业区 28-2 号地块一座 201 单元房产作抵押。利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与银行协商确定,具体事项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分别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与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