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5-025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市协和路193号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10人,以通讯方式参会的董事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玉良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董伟先生、叶源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战略委员会:张玉良(主任委员)、董伟、叶源新、耿靖、乔依德、姜威;
提名委员会:张军(主任委员)、乔依德、王开国、董伟、刘延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开国(主任委员)、沈黎君、张军、叶源新、姜威;
审计委员会:沈黎君(主任委员)、乔依德、王开国、刘延平、杨绿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请张玉良先生担任公司总裁(简历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请陈军先生、耿靖先生担任公司执行总裁(简历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请王晓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附件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玉良,中国国籍,男,1956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党委委员、副书记,上海市农委机关主任科员,上海市农委住宅办副主任等职务。1992年创办上海绿地总公司(即绿地集团前身),并先后担任上海绿地总公司总经理,绿地集团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陈军,中国国籍,男,1975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先后担任绿地集团成都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助理,西安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助理,西安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西安(西北)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绿地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执行副总裁、执行总裁,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绿地大基建集团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执行总裁。
耿靖,中国国籍,男,1974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银行张杨支行行长、浦东分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爱建证券董事、常务副总裁(主持工作),爱建信托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长江养老保险副总裁等职务。加入绿地集团后,先后担任绿地金融控股集团董事长、总裁,绿地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执行副总裁、执行总裁,绿地金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执行总裁。
王晓东,中国国籍,男,1977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加入绿地集团,先后担任绿地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常务副主任、主任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
经核查,上述高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上述高管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任职务。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024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协和路193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玉良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他监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晓东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的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第4、6-10项议案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世强、李洪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和《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5-023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蕴女士退休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张蕴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执行总裁职务。
张蕴女士长期在公司任职,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