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5-049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6月23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五人,实到董事五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彦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郭彦君女士、李友松先生、辛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刘小冰先生、叶建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ESG管理制度》等进行修订,并在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废止监事会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5年7月9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09号金浦东悦时代广场A栋26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具体事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5-050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并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2:00在南京市鼓楼区水西门大街509号26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跃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经2025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相关的制度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5-051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两名。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提名郭彦君女士、李友松先生、辛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小冰先生、叶建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第八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方自动卸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郭彦君女士:1992年出生,美国纽约大学风险管理专业理科硕士。现任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安徽金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2024年11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郭彦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郭彦君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郭金东先生之女,现任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除上述情形外,郭彦君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郭彦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友松先生: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总裁。兼任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董事。历任中石化扬子石化公司芳烃厂副厂长;中石化石家庄炼油厂副总经理;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副总工程师;中石化杭州炼油厂党委书记、总经理;福建腾龙芳烃有限公司总厂长。2024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李友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总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李友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辛毅女士:1984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江苏华夏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融资经理、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创新融资总监、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2023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23年7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辛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辛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小冰先生:1962年8月出生,法学教授,法学博士;曾任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教授、院长。兼任江苏法治建设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气候法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专家库专家、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2016年7月至2022年7月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小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截至公告日,刘小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刘小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叶建梅女士:1963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南京东方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新百子公司)财务总监、南京大洋百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资金管理部总经理;南京苏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2022年7月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叶建梅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截至公告日,叶建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叶建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5-052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审议,拟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ESG管理制度》等进行修订,并在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废止监事会相关制度。本次关于《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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