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5年第4号),明确自2025年8月8日起,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将恢复征收增值税,存量债券则延续免税至到期。这一政策调整被业内称为“债券市场税改分水岭”,直接影响万亿级债券市场。本文将深度解析政策。
01原政策回顾
我国自2016年“营改增”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后续补充文件(如财税〔2016〕46号、70号),明确国债、地方政府债及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降低政府及金融机构融资成本,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债券市场建设。
免税范围:
- 国债、地方债(不限持有主体):利息收入全额免税;
- 金融债券利息收入:仅限金融机构投资者(银行、券商、保险等持牌机构)持有环节免征增值税
02新政核心变化
1、时间节点与范围
- 新发行债券:2025年8月8日(含)后发行的国债、地方债、金融债利息收入,按6%税率征收增值税;
- 存量债券:此前已发行的债券(含续发部分)利息收入,继续免税至到期
2、受影响行业及主体
- 金融机构: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等持有大量新发债券的机构,税后收益将缩水;
- 公募/私募基金:债券持仓收益下降,可能调整资产配置策略;
- 保险资管:险资债券投资税后收益降低,或转向权益类资产;
- 个人投资者:月销售额≤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仍可免税,影响微乎其微
温馨提示:更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负重、税务合规的问题,欢迎交流。25%企业所得税降至→1.8%左右;增值税:13%降至→7.8%;9%降至→5.4%;6%降至→3.6%;
03税金测算及账务处理
1、税率标准
- 一般纳税人:按6%税率缴纳增值税;
-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2027年底前阶段性减按1%)。
2、影响示例
- 案例1:某银行持有1亿元新发国债,年利率3%,年利息300万元。
- 增值税=300万÷(1+6%)×6%≈16.98万元;
- 税后收益减少约17万元。
- 案例2:小规模纳税人持有100万地方债,年利息3万元。
- 若季度销售额≤30万元,免税;若超限,增值税=3万÷(1+1%)×1%≈297元。
3、账务处理示例(一般纳税人税率6%)
- 确认利息收入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实际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不同企业的具体账务处理可能会因会计核算方法和准则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准确账务处理。
04专家观点
财政可持续性:2024年税收收入同比下降1.2%,新政预计年增千亿级税收,缓解财政压力
- 市场统一性:缩小政府债与非政府债税负差异,促进利率市场化定价
- 投资转向:机构或增配权益类资产,利好股市;个人投资者可转向免税理财工具
- 新老券利差扩大将成为必然。华源证券研报预测,8月8日前发行的存量债券因免税优势,将与新发行债券形成5-10个基点的收益率差异。机构投资者可能加速抢配存量债券,阶段性压低其收益率。
- 信用利差中枢下移已成趋势。此前利率债因免税优势获得溢价,改革后其利息税负与信用债趋同,理论将释放30-50BP的隐含税收利差空间。
- 资产配置再平衡悄然开启。金融机构持有国债、地方债等品种的实际收益下降,可能推动资金向权益资产或信贷领域倾斜。不过债券的流动性与资本占用优势依然存在。
- 市场定价逻辑将回归基本面主导。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梁季指出:“债券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税收政策仅是其中之一。” 随着政策落地,PPI走势、政策节奏等基本面因素将重新主导债市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