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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月14日电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振芯科技”)1月1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
四川证监局表示,经查,振芯科技于2025年12月30日,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控股股东可能对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信息,违反“公平原则”,损害投资者公平知情权,且上述信息披露违反“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公司董事长谢俊、董事徐进、董事柏杰在发布信息上署名,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国勇、董事会秘书陈思莉在公司审批流程中签字同意。上述情形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谢俊、徐进、柏杰、杨国勇、陈思莉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四川证监局对振芯科技及谢俊、徐进、柏杰、杨国勇、陈思莉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振芯科技对此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振芯科技此前发布的财报显示,公司主要从事卫星定位终端及元器件、安防监控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
2025年前三季度,振芯科技实现营收7.36亿元,同比增长30.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77.7万元,同比增长30.79%。(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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