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如何分这样的遗产?
到底如何分这样的遗产?一个老人去世,有四个女儿,但是老人没有留下遗嘱,只剩下一个房子,其中的三女儿的丈夫是上门女婿,在乡下上门女婿应该得到房子,可是他并没有改姓(改为老人的姓)照道理来说是应该四个女儿平分房子的财产还是就归为三女儿的呢?前提是她丈夫并没有改性!
1、既然老人没有留下遗嘱,就应按法定继承办理,由老人的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即:由老人的4个女儿、老人的父母(如果老人去世时其父母还在的话)共同继承。
2、“在乡下上门女婿应该得到房子,可是他并没有改姓”:
(1)上门女婿得房子只是民间风俗,如果其他女儿也同意,可以将房子给上门女婿、也就是给三女儿。
(2)即使她丈夫没有改姓:只要其他女儿同意给他房子仍然可以,法律不会干涉。
(3)但是:“上门女婿得房子”只是民间风俗,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而不是给上门女婿,即使上门女婿改了姓,法律也没有规定就可以把房子给上门女婿。
(4)所以:不管上门女婿是否改了姓:只要其他女儿不同意将房子给三女儿和上门女婿,到法院后,房子都会由4个女儿共同继承的。
3、“照道理来说是应该四个女儿平分房子的财产还是就归为三女儿的呢?前提是她丈夫并没有改性!”:
(1)不是照道理,而是按法律规定。
(2)如果其他女儿同意:房产可以归三女儿。
(3)如果其他女儿不同意:房产一般是由4个女儿平分,但三女儿与老人共同生活、对老人照顾较多,应当多分,至于多分多少4个女儿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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