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孝媳典故有哪些呢?
古代孝媳典故有哪些呢?
○孝女
《史记》曰:淳于缇萦者,齐人也。父淳于意,为太仓令,生女五人,萦最小。父犯罪当刑,乃骂其女曰:"生女不生男,缓急非有益也。"萦自伤涕泣,随父至长安,诣北阙上书曰:"父为吏,齐中皆称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妾愿没为官奴,以赎父之刑,使得自新。"汉文帝怜悲其意,原其父罪。
《汉书》曰:东海有孝妇,少寡无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告邻人曰:"孝妇养我勤苦,我老,久累于壮,奈何?"其后,姑自缢死,姑女告吏曰:"妇杀我母。"吏捕孝妇,自经服罪。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孝闻,必不煞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不能得,乃抱其狱哭於府上,因辞疾去,遂煞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断之,当在是乎?"於是太守杀牛,自祭妇冢,天立大雨。
《后汉书》曰:和熹邓皇后讳绥,太傅禹之孙也。父训,护羌校尉;母阴氏,光烈皇后从弟女也。后年五岁,太傅夫人爱之,自吻剪发。夫人年高目眊,误伤后额,忍痛不言。左右见者怪而问之,后曰:"非不痛也,太夫人哀怜为断发,难伤老人意,故忍之耳。"
《晋书》曰:卫瓘及祸,太保主簿刘瑶等冒难收瓘而葬之。楚王玮之伏诛也,瓘女与国臣书曰:"先君名谥未列,无异凡人,每怪王国蔑然无言。
《春秋》之失,其咎安在?悲愤感慨,故以示意。"瑶等执黄幡,挝登闻鼓上言。 又曰:会稽寒人陈氏,有三女无男。祖父母年八九十,老无所知,又笃癃病。母不安其室,遇寒饥,女相率於西湖采菱,更日至市货卖,未尝亏怠,乡里称为"义门"。多欲取为妇,长女自伤茕独,誓不肯行。祖母寻相继卒,三女自营殡葬,为庵舍屋墓侧。
又曰:永兴概中里王氏女,年五岁,得毒病,两目皆盲。性至孝。年二十,父死,临尸一叫,眼皆血出,小妹娥舐其血,左目即开,时人称为孝感。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