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与不见 结尾时寂静欢喜 还是寂静喜欢?
见与不见 结尾时寂静欢喜 还是寂静喜欢?有的地方说欢喜 有的地方说喜欢 欢喜押韵 喜欢不押韵 但是那个谁 名字很怪的那个人 唱的那首歌 最后一句却是喜欢 从诗的意境上来讲 应该是喜欢好一点呢 还是欢喜好一点呢?
从诗的意境来说,是“欢喜”好!喜欢是比较通俗一点,也比较明确那种感情,而欢喜,更多的传达出一种在心底里默默喜欢默默欣赏的羞涩,与“见与不见”更能搭配出那种青涩的感觉。见,不见,我心寂静,欢喜依旧
附议,欢喜比喜欢更有意境!
我觉得还是喜欢比较符合意境,<<见与不见>>的原创作者也是这么写的.
《见与不见》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的手里
不舍不弃
来我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相爱
寂静喜欢
欢喜
欢喜更偏向于形容词,喜欢则更偏向于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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