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的第十一章
道德经的第十一章如下文: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也。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也。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也。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这一章老子讲的是“有”和“无”的辨证... 如下文: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也。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也。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也。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这一章老子讲的是“有”和“无”的辨证关系问题。既“有”可得利,“无”可为用。举了三个例子来说明这一关系车轮,瓷器,房子。但若没有这些有形物体的存在,中空的“无”又在哪里存在呢?所以这样来说,老子所强调的“无之以为用”是不是太片面了?怎样更好的理解“有”和“无”二者之间的关系? 展开
我试着谈谈,不对之处,请诸位神仙原谅,咱们互相探讨,共同进步吧。
有是指实体之存在,无指实体间的虚空,利指便利,用指作用,这句话是说有,给大家以便利,无,则能发挥其功能作用,只有有与无两者兼备,才能得到利与用双全,道是有和无的辩证统一,现象的一切也是有和无的对立统一,这是老子辩证法思想的具体阐述。
另外,有与无实则是不可分的,有中有无,无中有有,说有的同时,那个有已经不存在了,变化了,说无的同时,无中已生出新的有了,道德经第一章中说道“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所以,有即是无,无即是有。
道友现提出这样的问题,看起来已对道有所领悟,在此,祝道友早日得道,以广度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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