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4日,税务部门再次曝光了依法查处的2起网络主播偷税案件,又一次敲响警钟: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无论违法手段多隐蔽,其违法行为终将无所遁形。网络主播作为公众人物,更要合规经营、依法纳税,这既是其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也是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根基。
从此次曝光的案件看,所涉及的网络主播有的通过第三方平台个人账户收款,隐匿劳务报酬收入;有的刻意隐瞒直播带货收入,不依法申报;有的虚列经营成本,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其本质均为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逃避纳税义务。
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尚可文认为,部分网络主播错误认为“线上交易难以监管、私账流水没人知道”,于是铤而走险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但税务部门曝光的一系列案件表明,税务部门已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心存侥幸妄图隐匿真实收入的行为终将难逃税收大数据监管。
“在以数治税的现实背景下,网络主播收入的税收监管不再是‘盲人摸象’。”尚可文指出,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深化跨部门数据共享共治,遏制涉税违法行为,为国家税收安全与市场公平秩序提供坚实保障。
《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5)》数据显示,网络职业主播规模已达到3880万。对网络主播而言,“爆红”依赖流量加持,“长红”则离不开合规护航。守牢法律底线、筑牢合规根基,既是回应社会期待的责任担当,更是实现职业长久发展、行业行稳致远的核心支撑。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李林阳表示,税收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网络主播群体的税务合规不仅是每个人应尽的法律义务,更直接关系到经营主体间的公平竞争秩序。守法者合规经营、诚信纳税,而偷逃税行为通过不正当手段抢占竞争优势,既损害国家税收利益,也让合规从业者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严重扰乱网络主播行业的良性发展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此次曝光的案件中,部分涉案主播企图以“未设账簿”为由逃避税收监管,“该登记不登记、该设账不设账、该申报不申报”均属于违法行为,一旦查实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签约网络主播所属的MCN机构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应税收入的相关经营主体,都应该规范设置会计账簿,及时梳理交易流水,保留完整记账凭证。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基本义务。李林阳指出,本次曝光的案件中有一起涉案主播以“不知道直播需要缴纳税款”为由逃避纳税责任。纳税人有义务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网络主播作为公众人物,更应主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其偷逃税行为不仅影响个人职业生涯,更直接关乎法律尊严、社会公平、公众价值观以及行业健康发展。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杨晓妹表示,此前部分平台存在的“重流量、轻合规”倾向,为偷税等涉税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平台不能只追求流量狂欢,更需当好平台依法合规运营的“守门人”,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今年,《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出台,不仅统一了涉税信息报送的主体、范围、标准、口径、频率,还明确了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监管责任,推动了‘主体自律、平台合规、部门监管’的共治体系更有规可循。”兰州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院长李永海表示,平台作为连接主播、消费者与监管部门的关键枢纽,应主动将合规管理嵌入运营全流程,加强对入驻主播的资质审核与合规引导,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预警,从源头压缩涉税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真正实现“防患于未然”。
“网络主播需要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发展,行业主体和相关部门还需凝聚合力持续净化行业生态。”杨晓妹建议,相关部门应形成监管合力,在联合打击网络主播刷单炒信、虚构交易、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同时,举一反三、系统施治,完善制度、补齐短板、堵住漏洞,合力推动平台经济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依法查处网络主播涉税违法个案的同时,统筹推进税法宣传、纳税辅导、风险提示、制度完善等工作,逐步构建起对网络主播全方位、全链条的税收监管体系,筑牢行业发展的税收公平基石。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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