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9日讯 华翔股份(603112.SH)昨晚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75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核心零部件产能提升及产业链延伸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
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088 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万张,共计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1,2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8,8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148.93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51.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81号)。
经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4]1028号)核准,公司向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649,746.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18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20,820.00万元,主承销商已于2024年9月26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内。另减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的审计费、律师费78.36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41.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4]215Z0034号《验资报告》。
华翔股份2020年9月17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为5320万股,发行价格为7.82元/股,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翔股份募集资金总额4.16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65亿元。华翔股份募集资金比计划减少4984.66万元,华翔股份2019年6月申报稿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66亿元。
华翔股份发行费用为5151.42万元,其中,国泰君安获得承销及保荐费用3301.89万元。
经计算,上述募资共计14.26亿元。
据公司2025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76亿元,同比增长2.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亿元,同比增长25.6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62亿元,同比增长26.4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亿元,同比减少16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