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玛特要求美国法院禁止189家跨境电商卖家的继续侵权行为,返还侵权所得利润并进行赔偿,这一跨境维权行动带来哪些启示?
文|《财经》研究员樊朔
编辑|郭丽琴
随着LABUBU热潮席卷全球,其背后的潮玩IP公司泡泡玛特正面临严峻的知识产权侵权挑战。现在,泡泡玛特将目标瞄准了销往美国市场的跨境电商卖家群体。
近期,泡泡玛特在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189家在阿里巴巴(Alibaba)和速卖通(AliExpress)等电商平台开网店的商户未经授权,销售假冒LABUBU。泡泡玛特要求法院发布初步和永久禁令,禁止被告商户继续制造、销售、侵权等行为、限制这些商户在电商平台的页面、冻结它们在金融机构的资产,返还侵权所得利润并进行赔偿。此外,泡泡玛特还要求被告商户销毁已有侵权产品、承担诉讼成本。
诉状显示,189家被告商家分布在广州、义乌、东莞、深圳等多地。
据美国贝纳诗·福瑞兰德·可普兰·安若诺夫律师事务所(BENESCH FRIEDLANDER COPLAN & ARONOFF LLP)旧金山办公室合伙人李子雍介绍,泡泡玛特一次性将上百家跨境网店诉至法院的行动,是一类在美国被称为“附表A”的典型案件,目的是在获得禁令后可以形成由平台统一快速执行带来的威慑力。
所谓“附表A”案件,是指原告把大批被告的名单放在起诉书的附件里(即“附表A”),案件一开始常常密封,同时由原告单方(不经对方到场)对被告申请临时禁令(TRO)与账户/资金冻结,再由电商平台去执行,下架、冻款往往比开庭更快。
此类案件的关键在于及时发布禁令,对损失进行“止血”。纽约南区地方法院行动堪称迅速。泡泡玛特于8月12日提交案件材料,法院在9月8日已下达初步禁令,且明确该禁令与资产冻结在案件审理期间继续有效,直到案件最终判决出炉。
LABUBU在全球的爆火与随之而来的知识产权侵权挑战,给更多类似的企业带来启示。
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知识产权律师表示,随着新消费类企业迈向海外市场,并逐步获得全球影响力,知识产权侵权也演变为跨境跨法域的侵权。该律师从诉状列举的189名卖家推断,泡泡玛特在其日常的IP管理中采取了较为积极主动的防御和监控措施,进而发现大量商家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在适当时机提起诉讼,以便及时止损。
假冒LABUBU价格低至2.67美元
大量涉嫌侵权的LABUBU正通过各类渠道在境外销售。
8月25日,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王军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今年以来,全国海关拦截涉嫌侵权的LABUBU产品183万件。王军强调,中国海关既阻止境外侵权产品流入国内,也打击国内侵权产品流向境外。
诉状显示,泡泡玛特指控189家商户未经授权,制造、进口、出口、宣传、提供销售或销售与其LABUBU 产品“几乎无法区分”的假冒产品,这些产品使用了LABUBU 标志或LABUBU 作品,意图混淆消费者,使其误认为是泡泡玛特的正品。
泡泡玛特指出,这些商户利用阿里巴巴和速卖通等电商平台,系统性地瞄准了包括纽约在内的美国市场。消费者通过卖家运营的一个或多个网店购买假冒产品、接收发票并最终在美国收货,以此作为被告与纽约乃至美国建立定期业务往来的方式。
为什么泡泡玛特会选择在美国起诉制造、销售假冒LABUBU的商家?
前述不愿具名的资深知识产权律师表示,从诉状看,一方面,被告企业生产的假冒LABUBU销售给了美国客户,因此,美国至少为侵权行为的结果发生地。
泡泡玛特方面认为,这些被诉商户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该公司受美国联邦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假冒和侵权,版权侵权,对LABUBU 作品的非法复制和展示,以及不正当竞争及虚假产地标识等行为。
另一方面,该律师认为,在美国知识产权制度下,原告一般可以获得较高的赔偿。
据诉状,泡泡玛特向被告提出的赔偿要求并非一个具体金额,而是基于多种计算方式,要求法院选择采用其中一种,其总金额最终需由法院裁定。方案一是,被告利润加上原告实际损失,再加上惩罚性赔偿;方案二则是法定赔偿。
据前述律师介绍,例如,据美国商标法,对于明知或者故意的侵权行为的补偿数额,包括侵权人在侵权期间的收益、被侵权人在此期间遭受的损失、诉讼成本和律师费(三者中取其数额较大者)的3倍。如果不采用上述赔偿方式,可以采用法定赔偿金,即法院根据案情确定对每一类销售、许诺销售或分销的商品或服务商的每一个商标判定1000美元-200万美元的法定赔偿金。
此外,与中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是故意和情节严重不同,美国专利法和商标法规定的加重赔偿只要求“故意侵权”,这减轻了被侵权方的举证负担,被侵权方也更易获得高额的赔偿金。
纽约案件走向仍有不确定性
为什么泡泡玛特会选择在纽约同时起诉189家售假商家?
李子雍表示,这可能与美国最近出现的“附表A”案件的新现象有关。
“附表A”案件的操作模式在芝加哥联邦法院(即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施行多年,很多被告直到账户被平台冻结才知道自己涉案。
李子雍表示,把许多彼此独立的商家捆在一起,究竟符不符合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关于合并当事人的要求,一直是争议点。过去一年里,一些法院明显收紧了口径:佛罗里达南区有法官认定把众多被告合在一起并不合规;从去年到今年,芝加哥一些法官对密封起诉书、单方临时禁制令(TRO)、冻结与“大拼盘合并”的方法提出质疑,认为这套方法与程序、公正的要求不相容。于是,“200家一起告”不再是板上钉钉的套路,法官会更在意被告之间有没有具体的事实纽带,否则就可能有拆分或驳回风险。
这种转向,客观上弱化了芝加哥联邦法院作为原告首选起诉地的吸引力。
法庭文件显示,泡泡玛特被侵权的诉讼案号为1:25-cv-06629,最初于2025年8月12日密封备案,直至9月8日被法院解封。
李子雍表示,也正是在这个节点,泡泡玛特把大规模维权放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法院的快速反应说明,至少在纽约,这类案件在充分陈述下仍可能拿到早期强力司法救济。
但是,泡泡玛特起诉189家商户的“拼盘诉讼”,可能还面临着举证等挑战。
李子雍表示,对于泡泡玛特而言,需要对每个被告逐一准备证据。一些法院越来越不接受“他们都差不多”的模板式陈述,要求看到每一家店铺的页面、交易记录、物流链条,乃至所谓共同来源的实证。此外,跨境送达、个人管辖权、是否可以电子送达,都是争议焦点。
不过,李子雍认为,目前该案的开局节奏已经定调:先有临时禁制令(TRO),随后法院把TRO的禁令与资产冻结延长为初步禁令。这通常意味着多线并行的分流:一部分被告会考虑和解,另一部分可能缺席,少数会真正站出来打程序战(比如质疑合并、送达与管辖)或实体战(真假货、混淆可能性、权利效力、损害计算)。此前芝加哥对“附表A”案件叫停的裁决很可能会被纽约的被告引用,特别是资产冻结这点,但它并不对纽约的法院具备约束力;相反,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在本案里延续冻结,说明当地法官目前对这一路径仍采取“审慎但可行”的态度,关键看原告能否拿出更具体、逐被告的证据与说明,以及被告本身被诉侵权行为是否证据确凿。
前述资深知识产权律师认为,鉴于跨境诉讼,特别是在美国诉讼一般涉及高昂的成本(如律师费、公证费、翻译费等),该诉讼大概率是以和解来结案。这一点也和此前部分中国通信企业在海外提起或应对标准必要专利诉讼所遇到的情况类似,即有相当一部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最终以双方的和解结案。即使最终以和解结案,在知识产权诉讼过程中,原告可以采取禁令等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侵权行为对其利益造成的损害。
消费类企业出海如何避免被侵权
LABUBU在全球的爆火与随之而来的知识产权侵权挑战,给更多类似的企业带来启示。
据媒体援引英国内政部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英国边境查获了价值350万英镑的25.9万件假冒玩具,其中约23.6万件是假冒的LABUBU,占比达90%。
李子雍认为,企业可以把已注册的商标录入外国的海关系统,比如美国海关,这样海关有机会在边境就拦截可疑来货;对于系统性、进口为主的侵权,可评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337调查获取排除令的可能性,和平台治理、民事诉讼形成高低搭配的策略。
337调查的依据是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有关规定,针对进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以及其他不公平竞争行为开展调查,裁决是否侵权及有必要采取救济措施的一项准司法程序。
泡泡玛特已经在积极应对,据媒体援引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的信息,泡泡玛特已在27个国家和地区完成海关备案,逐步开启境外海关拦截侵权产品。英国、荷兰、法国、意大利等地海关高频出手,仅荷兰就查获26万多件假货。截至目前,拦截假货总数791万件,涉及240多个批次;同时,泡泡玛特还提供了多语言防伪图鉴,涵盖THE MONSTERS、CRYBABY、星星人等热门IP产品,帮助一线执法人员快速辨别假货。
与此同时,泡泡玛特除了在纽约起诉,7月18日,泡泡玛特已经向加州联邦法院递交诉状,指控连锁品牌7-Eleven Inc.(7-11便利店)及其多家加州门店未经授权,兜售高度仿冒的LABUBU系列玩偶,涉嫌侵犯其商标与版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已申请禁令、经济损失及惩罚性赔偿,案件已获法院受理。
在受访的业内人士看来,对知识产权的提前布局与遭遇侵权后的应对缺一不可。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特征,泡泡玛特这类出海企业首先需对自身持有的知识产权权利(如商标、版权、外观专利)进行全球化的布局,比如提前在主要的法域(包括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进行权利登记,以确保在全球范围最大限度得到保护。
前述资深知识产权律师认为,在与第三方加盟商就IP进行授权和合作时,也应签署含有相关核心条款的授权许可协议,包括明确IP使用范围、期限和条件,不损害权利方知识产权和商誉的内容,并配套以加盟商如违反协议相关条款产生对应违约责任的条款,从而要求加盟商履行相应的注意义务,以避免随之带来的潜在争议。
一旦进入维权诉讼环节,李子雍建议,适度合并、细化针对每一个被告的侵权证据与真实可执行的救济目标,会比一蹴而就的广撒网更可持续。比如,这次泡泡玛特在纽约的诉讼,针对一些美国法院(比如纽约、佛州、芝加哥等热门法院)对“附表A”案件的态度变化,该公司要及时预判,密封、单方TRO、冻结与合并都不再是必然可行的办法,需要进行更充分的事实与法理准备。
责编 | 杨明慧
封图来源 | 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