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弋代表:
法治清泉浇灌民营经济“常青树”
“专项行动精准有力,既挽回企业经济损失,又挖除市场毒瘤、守护患者生命线,充分体现出检察机关以法治之力呵护民营经济的担当!”近日,河南省永城市检察院检察官向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能源集团永煤公司车集煤矿机电一队电工班班长游弋汇报该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后,游弋由衷赞叹。
此前,永城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出现假冒知名品牌药品,既扰乱市场秩序,更威胁群众用药安全。该院迅速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护药安民”专项行动,不仅依法严惩犯罪,还深入剖析案件成因,并向受害企业及相关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助力企业堵塞漏洞、提升管理效能,推动监管部门加强协作、完善机制。
此次专项行动成效显著,累计查处假冒注册商标药品案件10余起,审查起诉11件13人,提起公诉5件6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超2000万元,有效阻断假冒药品流入市场,显著净化区域药品市场环境,极大增强了药品企业的信心与消费者的安全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游弋强调,希望检察机关持续深耕细作,让法治清泉更深更广滋养民营经济沃土,使其成长为枝繁叶茂的“常青树”。他建议检察机关将专项行动经验制度化、常态化,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办案加强企业“法治体检”与预警提示,帮助企业“治未病、防风险”。同时,深化协同共治,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及政府职能部门联动,凝聚优化营商环境更强合力。
张施慧代表:
多方聚合力 护航少年行
“司法、家庭、社会三方合力,才能为未成年人撑起成长蓝天。”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联通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分公司南城城市综合网格班长张施慧持续关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近日她深入绥化市北林区检察院调研,为该院的创新实践点赞。
调研中张施慧发现,北林区检察院以机制共建夯实保护基础,联合该区司法局建立校园暴力与欺凌联防联控机制,携手区教育局完善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机制,12名院领导及业务骨干受聘担任城乡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从源头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在此基础上,该院整合多方力量搭建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平台,构建“司法保护+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帮教”立体体系。针对家长“不会管、管不好”的痛点,创新“1+3”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由承办检察官牵头,联动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公安机关承办人组建专业团队,依托院内家庭教育指导站开展精准服务。截至目前,该院已开展指导活动20余次,覆盖30余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12份,有效修复家庭监护功能。
为助力“迷途”少年回归社会,该院于今年3月联合永盛面点职业培训学校建立全区首个未成年人关护帮教基地,推出“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技能教学、岗前实训、就业对接等“检校协作”模式延伸帮教链条,目前基地管理制度与保密流程已完备,上半年已开展实践活动5次。
“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这份司法温度难能可贵。”张施慧表示,北林区检察院的实践凝聚起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她呼吁检察机关持续深化联动机制,强化检校协作,建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让未成年人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张大冬代表:
确保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红色资源承载着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珍贵遗产和精神财富。”近日,在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开展的红色资源保护专项督查活动现场,全国人大代表、淮安市新安小学党委书记张大冬动情地说。
抗战时期,淮安作为华中战略要冲与新四军重要活动区域,见证了无数英雄壮举。目前,淮安区现存不可移动红色资源13处,车桥战役烈士陵园便是其中之一。这里作为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承载着厚重的革命记忆。
近年来,淮安区检察院聚焦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英烈名誉荣誉维护等重点工作,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以公益诉讼守护红色根脉。2023年2月,当地多名“网红”身着奇装异服在车桥战役烈士陵园内唱歌跳舞、“擦边”直播的短视频引发热议,网友强烈要求制止此类行为。淮安区检察院高度关注,迅速开展立案调查,通过固定相关视频、调取后台数据,承办检察官发现,这些“网红”虽然在直播中没有亵渎烈士的言行,但是他们的行为影响了烈士陵园的肃穆氛围,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此,该院向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烈士陵园管理,严肃查处有损烈士陵园环境和氛围的活动。同时,督促视频平台对涉案“网红”账号采取视频限流、永久封禁等措施。
作为新安旅行团历史纪念馆馆长,张大冬深知红色资源保护工作任重道远,他建议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对红色资源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汇聚守护红色根脉的强大合力。“每一处遗址、每一段故事都必须被郑重对待,只有让保护成为共识,让记忆得以延续,才能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李霞代表:
让飞鸟自由翱翔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江陵县疾控中心国家血防基地办主任李霞调研江陵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关注该院鸟类野生动物保护举措及成效,对相关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调研中,李霞获悉,2024年以来,江陵县检察院聚焦鸟类保护,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已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25人,涉及棕头鸦雀、白鹭等国家“三有动物”1265只,成功放生390只,追索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6.6万余元。
在听取野生动物保护案例介绍时,唐某某等人非法狩猎案引起李霞的关注。该案中,唐某某等人沿鸟类迁徙路线至江陵,用粘网抓捕790只鸟类并通过快递售往多地。案发后,检察机关协调林业部门、野生动物保护机构救治、放生存活鸟类,责令被告人缴纳赔偿金用于栖息地修复;针对寄递企业违规收寄野生动物问题,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监管完善,同时以被告人“亲身说法”警示公众,提升生态保护意识。
“这既是对法律威严的维护,更是检察筑牢野生动物保护防线的生动实践。”李霞评价道。她认为,检察机关一体履职,既让违法者担责,又向社会传递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的信号,有效震慑潜在违法行为,彰显公益诉讼领域的积极作为。
李霞表示,生态保护法治进程中,每一起案件都是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守护生态平衡的关键。她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协同建立执法司法联动机制,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网,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王建广代表:
将分级干预做深做细做实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广平县后南阳堡村党支部书记王建广受邀到广平县检察院参观,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广平县检察院以“检察护航成长,呵护关爱未成年人”为理念,创建“‘未’蓝”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成立专业化团队,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综合、精准、专业的全方位帮教服务。今年4月,广平县检察院被河北省检察院确定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改革试点。9月22日,广平县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在该院召开,该院与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教体局等16家单位联合签署《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办法(试行)》,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成三级,并进行与级别相匹配的矫治干预工作,更好地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王建广注意到,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广平县检察院联合司法社工开展“陪跑计划”“四点半公益课堂”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试点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同时,与县委社工部、和佳心理服务中心签署合作协议,以“检察+社工+社区”三方施力,建立“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双轨体系,已对5名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和行为矫治。
“期待检察院持续增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携手各方力量,积极探索创新,共同将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和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和社会环境。”王建广表示。
来源:检察日报·声音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