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拉萨发布
日前,记者从堆龙德庆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了解到,为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堆龙德庆区计划于2023年8月12日10:00发放消费补贴。具体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合作平台
主办单位: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堆龙德庆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执行单位:嘉联支付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二、活动主题
“拉萨‘西’引力·堆龙消费季”—“假日消费券”
三、活动方式
消费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完成实名认证,认证通过的用户可参与活动,可通过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进入【“拉萨‘西’引力·堆龙消费季”—“假日消费券”】专场活动进行抢券,抢券结果可在活动页面查看,嘉惠多多小程序二维码如图:
注:实名认证需进入嘉惠多多小程序中“我的”页面,点击“实名认证”入口,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认证后,需再次进入实名认证页面查询认证结果。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前后10分钟将关闭实名认证通道,在此期间将无法进行实名认证。
四、用券时间
2023年8月12日10:00发放,有效期8月12日10:00—8月23日23:59,过期消费券自动失效。
五、补贴标准
活动发放五个档次的电子通用消费券,即:
➤满100元补贴25元;
➤满200元补贴50元;
➤满300元补贴75元;
➤满400元补贴100元;
➤满500元补贴125元。
参与商户名单如下:
(注:商户名单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更新;建议消费前跟商家确认是否支持本次活动消费券的核销)
六、发放对象
在拉群众(包括市外来拉人员)均可参与,企业用户不可参与领券用券。
七、领取规则
活动期间内每人每轮可以领取3张消费券(即五选三),主办方可视活动实际情况做灵活调整。消费券可在任何一家参与商户处核销,每笔订单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
八、退款规则
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优惠资金退回券池,无法再次使用。
九、注意事项
(一)严禁通过虚假交易、拆单交易、转发收/付款码照片或视频交易的远程核销,并将一律视为恶意套取补贴/套券行为;
(二)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政府惠民消费补贴、消费券等违法信息;
(三)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进行抢券等违法行为;
(四)严禁消费补贴、消费券提现、售卖、转让、转赠他人等违规违法行为;
(五)出现主办方和合作平台认定的虚假交易、作弊、恶意套现等违规行为,主办方有权撤销违规者参与活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六)参与本次活动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进入黑猫投诉】。对发生安全事故、有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企业,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列入失信名单。
十、活动咨询与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