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未经配偶同意,婚内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admin
2023-08-14 17:16:23
#未经配偶同意婚内炒股亏损属重大过错#【北京高院:未经配偶同意,婚内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一则审判,涉夫妻共同财产被单方私下用于炒股亏损的案件。
一审、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售房屋所取得的228万元属夫妻共同财产。
高院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
范某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最终,曹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请求判令范某向曹某支付121333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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