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5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管理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五)《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1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9:15至2023年11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天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齐新路272号企业技术中心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于2023年11月14日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和相关公告。
(二)特别提示事项
1、提案2、3、4、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提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1月27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山工业区1号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前台。邮政编码:528399,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韶峰、何嘉豪
电话号码:0757-22323285
传真号码:0757-22291320
电子邮箱:decro@bopp.com.cn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山工业区1号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8399
(五)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78”,投票简称为“德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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