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雷原
1月16日,证监会官网公示4条行政处罚决定,国泰君安、中金公司、东兴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泰禾集团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其森被采取出具警示函与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截图来自中国证监会官网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显示,泰禾集团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有73笔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合计388亿元)的债务逾期及相关诉讼事项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资产被查封未履行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披露义务;财务核算方面存在对应付利息计提不充分以及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不准确。
泰禾集团相关违规行为是三家券商罚单落地的诱因,国泰君安、中金公司、东兴证券三家券商作为泰禾集团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托管过程中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等违规行为,存在未对发行人未披露相关重大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保持必要关注、未在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相关重大事项等情形,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泰禾集团388亿债务逾期未临时信披
证监会官网信息显示,经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及相关诉讼事项。截至2023年9月,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有73笔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合计388亿元)的债务逾期及相关诉讼事项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是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截至2023年9月,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存在4笔(合计60亿元)债务逾期事项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资产被查封未履行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披露义务。该公司价值56.07亿元房地产资产自2020年5月19日起陆续被法院查封及轮候查封,占该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6.61%。该公司未就该情况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此后的定期报告中披露。
截图来自中国证监会官网
在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应付利息计提不充分。该公司2021年度少计提利息合计44,272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03%;2022年度少计提利息合计43,444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08%。
二是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不准确。“18泰禾01”募集说明书披露,福州东二环泰禾广场购物中心期末公允价值48.60亿元,其所依据的估值报告具体假设及参数取值与实际执行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不一致,低估收益法下运营费用,导致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被高估。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黄其森作为泰禾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应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证监会对泰禾集团及黄其森采取出具警示函与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泰禾集团导致三家券商被处罚
证监会指出,国泰君安作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期间未严格遵守执业行为准则,存在未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未对发行人未披露相关重大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保持必要关注等情形,该公司在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未能督导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债券管理相关规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截图来自中国证监会官网
同时,中金公司作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期间未严格遵守执业行为准则,存在未对发行人未披露相关重大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保持必要关注、未在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相关重大事项等情形,该公司在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未能督导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债券管理相关规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截图来自中国证监会官网
东兴证券作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期间未严格遵守执业行为准则,存在未对发行人未披露相关重大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保持必要关注,未在2019年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相关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当年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基本情况与处理结果,未定期跟踪及披露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情况等情形,该公司在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未能督导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债券管理相关规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截图来自中国证监会官网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