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8,0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24%。其中,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6,875.72万元,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78.28万元,具体主要情况请详见附件1《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2《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注:1、本表仅列示公司涉案金额达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案件。
2、以上案件涉案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附件2: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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