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1日讯 金博股份(688598.SH)近日披露称,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及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积极拓展碳基复合材料在交通、锂电等领域的应用,预计2025年下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将逐步改善。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金博股份于2月26日晚间披露《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称,本次发行对象为金博集团,金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寄乔控制的企业,其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经双方协商一致,发行价格确定为18.6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即发行数量不超过5,361,930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63%。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前,廖寄乔直接持有公司24,481,9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9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若按照本次发行的数量5,361,930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廖寄乔直接持有公司24,481,962股股份,同时通过金博集团间接控制公司5,361,930股股份,廖寄乔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数量为29,843,892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本总额的14.24%,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金博股份于2020年5月18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47.20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邦羽、吴俊。
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94,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6,527.21万元,较原计划多54,376.21万元。金博股份于2020年5月12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拟募集资金32,151.00万元,计划用于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先进碳基复合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先进碳基复合材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7,872.79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为6,036.00万元。
金博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4月28日经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26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6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4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59,990.1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0.10万元,可转债债券数量为5,999,01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9,901,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审计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合计5,662,685.24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238,314.76元。
金博股份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2年3月24日经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629,68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2,916,254.8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2,971,347.5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9,944,907.2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7月15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7166号《验资报告》。
经计算,金博股份上述三次募集资金合计46.4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