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与虚无第一部分,萨特明确了他对存在思考的起点,提出了存在的两种不能互相还原的存在形式:对意识来说超越的存在和意识本身。萨特的存在理论的逻辑出发点是现象。在萨特看来,胡塞尔“从实事本身出发”的思想,把“存在物还原为一系列显露存在物的显象,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萨特认为,他所要依据的现象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现象,而是纯粹现象学意义上的现象,但又避开了胡塞尔的“心理现象”和“物理现象”的对立,因此是对意识显现的东西。
所以这是脱离了“外”和“内”、“存在”和“本质”的二元对立的现象:“现象的存在表现自己的本质与存在、·现象理论的第一个结果就是显现并不把存在推向康德的本体论的现象。因为现象的后面什么也没有,它只是揭示了它自己。”(第14页)从这种现象观点出发,萨特进行“存在的现象”和“现象的存在”区分。他认为只有存在的现象才是本体的,因为消除“显现”和“存在”之间的二元对立,那“显现“就不需要任何其他东西作为依托和支撑,也无需什么中介。“存在的现象”只有在显现时才存在,而“现象的存在”则是未被揭示的存在,也就是说未被显露为现象的存在,等待被揭示的东西。“现象的存在”不能还原为“存在的现象”。这表明萨特还是承认有一个脱离人的意识之外的存在。
导言部分的另一个重要观点是建立在对现象的本体论分析基础上的“反思前的我思”。萨特发挥、深化胡塞尔的意识的意向性的思想,对笛卡尔的“我思”进行了改造:自我意识是认识性意识成为其对象的认识的必要而又足够的条件。根据胡塞尔“任何意识都是对某物的意识”的重要思想想意识的对象就不是物,“意识是对某物的意识”意味着意识是对“反思对象的意识”的意识,萨特称之为“反思前的我思”。它比反思的我思更优先,更根本,哲学只有由此出发才站得住脚,它不是物质的产物,而是一个虚空、干净、本来就存在着的意识,它是第一性的,被一个异于自己的存在支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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