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32岁)情绪不稳定,暂住朋友(19岁)家中,将朋友推出房间后点燃房屋在火灾中死亡。
你说死者她不正常,她知道先把朋友推出去,你说死者她正常,她就烧别人的房子,还是自己朋友在外面租的房子。
就是这么一回事,现在出租房烧了,谁来承担这个经济损失?
房东、租客以及纵火烧房的死者,这个经济损失主要是看过错责任来承担,房东对于火灾肯定是没有过错的,这不必多说。
那租客她收留自己心情不好的朋友,朋友做出这种意想不到的事情来,其实你也很难说租客有什么太多过错,过错主要是在纵火烧房的死者身上,所以房屋因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由死者来承担,至于有无赔偿能力的话,就看死者有没有遗产或者是她的亲属愿不愿意代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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