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北交所披露了关于终止对北京世纪东方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2024年3月29日,东方智汇因财务报告到期补充审计事项申请中止审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条,中止其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7月1日,东方智汇中止审核情形未能在三个月消除,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东方智汇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核。
东方智汇北交所上市相关中介机构分别为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东方智汇2014年成立,主要从事轨道交通专网通信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轨道交通行业提供专用通信设备、安全防范系统、运维等全方位产品及配套服务。
2020年度-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8,444.71万元、28,510.78万元、36,513.88万元、11,453.02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904.00万元、3,190.38万元、3,225.94万元、-567.03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3.91%、90.65%、77.77%、86.77%;其中,对第一大客户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57.87%、73.57%、66.03%、57.02%,客户集中度较高。
东方智汇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1.83亿元,主要用于“铁路专用通信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东方智汇研究院建设项目”、“东方智汇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的建设,另外补充流动资金0.5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田秀臣、田秀华兄弟二人;田秀臣直接持有公司27,523,8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0453%;田秀华直接持有公司21,843,30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4635%;田秀华通过北京创享志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1,748,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176%;两人共同控制公司50.2264%的股份;田秀华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审核问询函
问题1.市场空间及单一客户依赖风险
根据申请文件:
(1)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专网通信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括轨道交通专用通信设备、安全防范系统、运维产品及服务,产品主要应用于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发行人选取的可比公司为中国通号、七一二、铁大科技、北京希电、创联科技、交大路通,发行人整体业务规模相对较小。
(2)2016 年以来铁路固定投资额呈下降趋势,2022 年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7,109 亿元,同比减少 5.07%。2021 年以来,城市轨道交通营业里程增速放缓,2022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量较2021年减少45.6亿人次,降低 15.51%。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建及改造的铁路。
(3)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客户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及下属企业,各期占比为 57.87%、73.57%、66.03%和57.02%。
请发行人:
(1)说明报告期内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销售收入及占比,分析对应领域销售变动趋势并说明变动原因,铁路固定资产投资下降及城市轨道交通营业里程增速放缓等情况是否会导致发行人市场空间缩小,请就市场空间情况作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揭示。
(2)说明运维服务的业务内容,运维服务的对象是否仅为发行人自身销售产品的售后保障,如否,请按主要客户详细说明运维服务业务模式类型、金额占比、业务拓展情况,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及确认时点的准确性。
(3)说明发行人所在行业是否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支持的领域,相关政策及其影响下的市场需求是否具有阶段性特征,产业政策变化是否会对客户稳定性、业务持续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客户集中是否属于行业特性,发行人单一客户销售占比高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5)说明市场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客户供应商体系中的地位,客户和订单的获取方式,是否具备开拓其他客户的能力以及市场拓展的进展情况,与主要客户合作是否稳定,是否存在丢失主要客户导致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请进一步揭示单一客户依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