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1日消息(记者胡波)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环球新财讯》报道,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修订出台经营者集中新申报标准、开展试点委托中期评估、优化简易案件审查思路、简化简易案件申报材料等工作。10月11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截至目前,相关工作已经取得一系列工作成效,为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奠定了基础。
今年1月22日,《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公布,新标准提高了申报门槛,一批规模较小的经营者集中不再需要申报。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副司长胡品洁介绍,经营者集中新申报标准落地9个多月,已经取得一系列积极成效,大幅提高了企业投资并购效率。
胡品洁说:“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收到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94件,同比下降15.77%,大幅提高了投资并购效率,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新标准在大幅提高申报门槛的同时,加强了对未达申报标准,但有证据证明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的监管,使执法精准性进一步提升。
胡品洁表示:“今年以来,我们对两起未达申报标准,但有证据证明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依法要求当事方申报。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施行以来的首次。”
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制度从2014年实施以来,在提升审查效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2014年和2023年的数据对比来看,简易案件平均审结时间从40天缩短为17.7天,大大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释放新申报标准带来的政策红利,新的简易案件申报材料要求,也就是新的《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反垄断审查申报表》已于9月公布,将于10月12日正式上线施行。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副司长谢方介绍,这次修订主要是在总结简易案件审查十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简易案件审查思路、简化简易案件申报文件资料要求。
“一是有利于降低经营主体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时间和资金成本,是优化涉企服务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将释放出‘宽审查’信号,提升企业投资并购信心、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巩固我国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二是有利于提升经营者集中审查效能,缓解审查资源供需矛盾,充分利用有限行政资源,快速筛查并放行没有竞争损害的简易案件,提升经营者集中审查质效,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谢方说。
通过这次修订,申报表中需要申报人填写的事项从44项减少为38项,同时,提高了与经营者集中配套法律法规的一致性,表格结构更完善合理、逻辑性更强,能够极大提高申报人填写的便利性和申报效率。
具体修订了哪些内容?谢方举例:“放宽对境外申报人身份证明及登记注册文件等认证文件的信息要求,领事认证文件或者海牙认证文件均可,进一步提高了境外申报人申报文件准备的便利度。再比如,进一步简化竞争评估部分信息要求。如对于申请适用简易审查程序的理由为《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即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或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合营企业或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的,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交市场份额数据和竞争分析。”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建立分类分级审查制度”的重要举措,市场监管总局探索实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试点委托工作”,2022年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启动试点委托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陕西5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
对于这项工作的最新进展,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司长徐乐夫介绍:“两年多来,共委托5个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经营者集中申报854件,受理768件,审结739件,委托案件占同期全部简易案件的比例达到57.74%。委托案件平均受理时间18.1天,平均审结时间17.15天。地方审查能力稳步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公平竞争环境不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