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蓝鲸新闻10月20日讯(记者 石雨)近日,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城人寿”)两笔股权同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股权转让方分别为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二十二冶集团”)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转让股权均为3000万股,转让底价亦同时设定为3981.11万元。
(图源:北京产权交易所)
成立于2005年的长城人寿,由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等共同发起设立,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作为发起人分别认购3000万股,对应持股比例为10%,后经内部调整,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的所持股权由二十二冶集团持有。两家股东均为国有控股企业,属房屋建筑业。
成立20年间,长城人寿数度增资,注册资本由最初的3亿元逐步增加至68.4亿元,两家股东所持股权占比也由10%逐步稀释到当前的0.4386%。
蓝鲸新闻注意到,两家股东均已早生退意,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曾于2021年挂牌转让所持3000万股股份但无果。据北京产权交易所,2022年9月,二十二冶集团将所持长城人寿股权进行转让披露,披露起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8日到2026年4月30日,转让价格显示为“面议”。
近年来,央企国企回归主业的背景下,多家保险机构遇股东出让股权,此类股东主业多与保险协同效应较弱,且持股比例较小。但“挂牌多、成交少”,最终落地的股权转让并不多见。
今年7月,长城人寿另一股东北京兆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股权中的100万股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该笔股权转让底价80万元。值得关注的是,该次挂牌按定价计算,每股价格底价为0.8元/股,与此次两家股东设定每股约1.33元/股的定价有明显差异。
时隔三个月,为何定价存在如此较大差异?一位人身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分析指出,除标的自身影响外,还与股东参股的成本价,股东对于股价及标的长期发展的心理预期以及股权比例等有关。
“小比例股权交易市场当前相对较冷,比较理想的状态是有主业协同较强的机构或者现有其他股东受让,实现股权结构的优化”,前述人身险公司相关负责人提出。
据最新偿付能力报告,长城人寿目前共有21家股东,第一大股东为北京华融综合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33%,其与第二、三大股东北京金融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三家合计持股55.16%。此外,还有两家股东持股比例高于5%,3家高于2%,其余13家股东持股比例则分布在0.2%-1.75%。
业绩方面,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长城人寿营业收入265.85亿元,保险业务收入260.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7%、13.2%,同年净利润为5.24亿元,实现扭亏为盈。
今年上半年,长城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54亿元,净利润9238.9万元,净资产96.6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014元。截至2025年第二季度末,公司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18.15%、163.74%。